3月18日,南澳县组织收看收听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县领导姚玳勇、章楚强在南澳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防灾减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继续召开了省、市2021年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全体成员第一次电话电视会议,迅速部署贯彻落实工作,重点部署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复杂形势,从严从细落实防控措施,坚决抓好全省、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各地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双值班”制度,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扑灭。要做好应急预案,做足准备措施,一旦发生火情,要坚持生命至上,科学有效安全扑救。
据了解,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南澳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11月27日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对全县所有林地及林地边缘外延30米范围内,从2020年11月28日至2021年4月30日进行禁火。
禁火期间发现以下两个违反森林防火禁令的群众并依法对其进行拘留。2021年1月31日傍晚,在松岭村辖区内有一起烟点,经确认系松岭村村民翟某职在田中焚烧地瓜藤引起。发现烟点后,县森林消防大队和深澳镇、所在村及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立刻覆灭烟点,并对村民进行严厉批评。同时深澳派出所将翟某职依法拘留。 2021年3月12日早上6时许,云澳派出所在巡查工作中发现一起野外焚烧杂草行为,发现后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并覆灭烟点,对村民进行严厉批评并依法拘留。
县政府再次呼吁广大人民群众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要违规野外用火,触犯有关法律法规,共同为海岛创造一个绿色、整洁、安全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