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澳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10月23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利逊带领县人大农城工委、部分市、县人大代表组成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县政府办、住建局、发改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中兴花园二期、凯顺丽园等小区,听取有关部门关于物业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参加检查的人大代表就如何更好贯彻落实《条例》纷纷提出意见、建议。据悉,目前在我县实施物业管理并在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有15家,从业人员约250人,物业管理区域分布在后宅镇、青澳管委和云澳镇共31个楼盘。
县人大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县物业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并要求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意识到小区物业管理是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工作,严格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主管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督促企业做好小区管理服务工作,完善物业管理体制,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