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汕头库 > 统计数据

2019年汕头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

2021-06-24 10:19:56 来源:中共汕头市委党史研究室

2019年1月1日起,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正式全面实施,带来税收制度和征管模式的重大变革。改革启动后,汕头市税务局坚持把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摆在改革工作突出位置,建立健全组织实施机制,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落地并取得成效。全年全市个人所得税收入14.65亿元,同比下降22.9%;全市累计减免个人所得税9.09亿元,个人所得税改革减税效应明显。建立统筹协调和贯彻实施机制。成立个人所得税改革领导小组,下设改革综合组、政策组、征管组、信息化组等7个专项工作组,进一步压实改革主体责任。形成部门联动和共建共治机制。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牵头公安、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社、自然资源、发改、住建、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等14个部门,于8月联合成立汕头市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工作专班,在共享信息、协助查验和信用联合惩戒等方面开展合作,并建立定期会商和跟踪反馈机制。严格落实督导考评机制。制定《个人所得税改革专项绩效考评办法》,明确组织领导、宣传辅导、优化服务、信息化建设、改革保障等5方面考评标准,通过“每周反馈、每月总结,每季推进”,强化进度监控、对账督促和严格考评,保证个人所得税改革各项重大任务落到实处。建立以点带面推开改革攻坚机制。按照省税务局统一部署,以龙湖区税务局、澄海区税务局作为全国第三批试点开展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核验工作,按程序做好发布公告、税收宣传、沟通辅导、舆情监测、纳税服务等方面工作,纳税人修改率达98.8%。截至12月,全市已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自然人10.93万人。全市未通过身份证验证数据、扣缴申报异常数据的核实率和处理率均达到100%,实现绩效考评“四个100%”的目标。健全多维度广覆盖的培训辅导机制。结合“大走访、大座谈”活动,分别组建志愿者团队,采取举办辅导讲座、组织上门辅导等多种形式,针对自然人纳税人、重点扣缴义务人和行政事业单位、特殊单位扣缴义务人等不同主体,分别提供精准辅导。邀请省税务局业务骨干莅汕举办全员培训,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全年全市组织内部培训276场次,参加培训6000多人次;面向扣缴义务人培训633场次,参加培训11万人次。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