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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第十三届汕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将于6月1日至2日召开

2021-06-29 10:00:10 来源:汕头广播电台

5月25日,政协第十三届汕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会议决定: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将于6月1日至2日召开。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谢泽生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陈丽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双德会到会听取意见。

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并提出意见建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汕头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日期、议程和日程安排;审议通过十三届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稿);审议市政协各专委会2019年工作报告。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疫情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市委部署要求,毫不懈怠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有效实施双向发力,切实把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聚焦全市中心任务,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因时因势发挥优势作用,为夺取“双胜利”贡献政协智慧力量。

会议强调,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特殊背景下召开的,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强化委员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展示政协委员的责任担当。要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严而又严、细而又细落实各项措施。严格遵守会风会纪,严格落实会议出席率,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协商议政、建言献策,为推动汕头发展献计出力。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事项。

政协第十三届汕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将于6月1日至2日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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