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社局草拟了《汕头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进一步完善职称管理政策,推进我市科技前沿技术和制造业领域等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加快开展智能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文化创意、网络信息、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新材料、新能源等专业职称评价。对于我省新设置的正高级职称系列,我市企事业单位应鼓励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为我市培养更多人才。
《征求意见稿》提到,推动技能人才与职称有效对接。符合申报条件或获省级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和认定。在职称评审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技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高技能人才可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
在人才评价标准方面,《征求意见稿》还提到,要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其中,突出品德首要条件,对学术造假、职业道德严重缺失实行“一票否决”。突出创新能力导向,根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各职称系列增加创新能力评价内容及不同创新类型的评价指标。突出业内认可评价,科学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提到,进一步打破户籍、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在汕头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区域按要求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开通职称评价绿色通道,省、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层级的职称。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省级以上重大奖项获得者,省级以上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可直接由我市推荐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省引进领军人才、省引进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南粤突出贡献和创新奖个人或团队带头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照相应程序上报省认定正高级职称。国家、省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西藏、新疆、青海等地及粤东西北地区服务锻炼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含省行业主管部门选派的专业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优先聘任。
在评价方式方法方面,《意见征求稿》还提到,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推行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全员面试答辩做法,各职称专业系列评审委员会可结合本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需要在职称评审中选择合适的面试答辩方式,鼓励采取网络面试答辩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