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濠江区正式印发《汕头市濠江区扶持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濠江区财政设立“濠江区旅游市场开发扶持奖励和营销资金”,每年安排800万元,专项用于相关扶持措施。该《意见》的实施也是濠江区进一步强化政策激励支持,培育壮大文旅产业堆头,助推宜业宜居宜游幸福濠江建设的重要举措。
记者了解到,扶持资金申报对象为工商注册地、税收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濠江区范围内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会计核算完备,近三年在财务管理、税收管理等方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招商引资重点文旅企业、文旅经营单位(获得“广东旅游民宿”标识牌的经营单位、有资质的旅游规划企业、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旅游推荐单位)或个人,及其他符合《意见》申报条件的街道、社区项目。
记者梳理意见发现,濠江区将从扶持重点旅游企业,鼓励旅游投资、创新创造,鼓励创优评级、人才培养,鼓励构建完善旅游服务体系,鼓励促进区域连片发展等方面开展扶持。其中,新建或扩建的旅游项目最高可获扶持金额为100万元。其扶持范围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旅游景区(点)、从事旅游商品开发销售等企业以及旅游院校、社会组织等单位;二是已登记注册的旅行社、旅行社分公司;三是在濠江区新建、改建的各类旅游项目[包括旅游景区(点)以及旅游新业态项目如文旅开发保护示范项目、乡村旅游、滨海旅游、游船旅游码头开发建设项目、自驾车营地和生态旅游示范区等];四是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包括区域性旅游咨询、集散中心、服务驿站,移动旅游咨询、营销、体验、电子商务平台等);五是旅游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