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汕头市采取积极措施,从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加大财政支持、大力推进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积极解决土地制约、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加快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发展。今年,市财政预算初步计划安排支持企业发展资金2.38亿元,占本级专项支出的11.51%。据了解,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议案》的办理情况报告日前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我市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对已掌握上市后备资源50多家企业进行重点引导、个案研究,实行重点支持与培育。引导、帮助一批成长性良好、经营业绩优秀的企业通过集合发债直接融资。同时落实政府奖励措施,对已完成上市辅导并向境内外证券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文件,获得合规性初审意见的,每家企业奖励50万元;当年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奖励100万元;在异地“买壳”、“借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回汕头的,视同改制上市,奖励100万元。
为更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我市将组建“汕头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促进与银行合作,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带动担保业发展;积极引进省内有实力的信用担保机构,来汕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建立健全信用担保风险分担机制,市财政设立“汕头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金”。从2009年起连续二年,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用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完善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提高对信用担保机构的补贴标准,从原按信用担保公司的年日均担保余额的0.5%给予补贴,提高到按信用担保公司每年月均担保额的0.1%给予补贴。
此外,我市积极落实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8项税收优惠政策及出台的增值税转型、提高出口退税率、暂停加工贸易保证金台账“实转”、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新的优惠政策。组织申报我市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滚动计划共98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7.48亿元,项目实施投产后可年新增销售收入79.88亿元,税利18.2亿元。组织企业申报中小企业各种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累计95个,申报资金额达4624.02万元。目前,市经贸局已进行积极跟踪,确保尽快促成这些项目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