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华埠村有7900多人,像小文这样的困境儿童在村里还有5个。“我实地走访了其中不少困境儿童的家庭并了解了现状,其中有监护人无力或无法监护的,也有一些重病重残的,看到这些孩子,我认为政策能多倾斜就多倾斜。”龙湖区民政局局长林量说。
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作为全省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单位,龙湖区从2015年10月开始,每年约投入1000万元资金,率先在粤东建立起政府主导、民政牵头、多部门分工、社会组织参与的儿童分类保障试点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极大提升了全区儿童幸福指数。
儿童福祉便是民心。龙湖区高度重视,将其列入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心项目,明确要求区民政局牵头搞好试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龙湖区建立起由“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儿童福利工作协调机制,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备2至3名专职从事儿童福利保障服务的工作人员,在各街道(镇)设立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在村(社区)配备专兼职儿童福利督导员,各自配备1-2名专兼职从事儿童福利保障服务的工作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三级网络化管理格局。对辖区内所有儿童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统计,严格按统计表中的项目内容填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详尽、全面、不遗漏,并按孤儿、困境儿童、普通儿童三类分门别类建立名册,为研究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提供数据和事例支撑。
按照“分层次、分类型、分标准”理念和“分层推进、分类立标、分标施保”要求,龙湖区依据前期调研掌握情况,立足本地实际,建立了五项保障标准适度的福利制度,如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医疗康复保障制度、教育保障制度、住房保障制度、培训就业保障制度,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构建了城乡一体化、保障制度化、组织网络化、服务专业化、惠及全体儿童的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
精准合力应帮尽帮应保尽保
龙湖区还明确各级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落实各自工作责任,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形成精准实施合力,做到应帮尽帮、应保尽保,共同推动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落到实处。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龙湖区合理界定保障对象,规范补贴发放标准、办理程序、审批把关、管理责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为使政策入心入脑,该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专门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各成员单位、街道(镇)负责同志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方案》、《通知》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切实提高做好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并在各大媒体广泛宣传龙湖区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工作的做法,使儿童福利制度家喻户晓。与此同时,该区严格落实补贴,按照逐级申请、层层审核、区级审批的办法,采取社会化发放的方式落实儿童福利补贴,区民政局通过邮政储蓄银行每月直接将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金拨付到各困境儿童账户。据统计,2017年11月份全区困境儿童182人,当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金145111元,全年累计发放170.18万元。
据了解,此次开展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建设,将儿童群体分为孤儿、困境儿童和普通儿童三个层次。建立完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各层次按不同类型设立补助标准,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连续三年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从每月1240元和每月760元增长到1450元和880元。对监护人无力监护或监护人无法监护、重残重病等困境儿童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标准按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100%实行。对其他需要帮助,如流浪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失足儿童按月发放生活救助补贴,标准按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30%实行。
建立全方位基本保障制度
通过整合现有资源,龙湖区建立完善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培训就业等全方位的保障制度。每年投入近400万元实施的幼教普惠制度,对全区学前3年入园年龄儿童每人每年补助300元,对孤儿、监护人无力监护儿童、监护人无法监护儿童、残童、低保家庭儿童每人每年补助400元,共有11672名儿童享受到学前补助。落实扶贫助学制度,每年投入300多万元,对全区的孤儿、烈士子女由区财政全额保障从小学到高中的学杂费和大学的学费。此外,将孤儿、低保家庭儿童、重残、重病儿童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范围,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将成年后、无住房的孤儿、困境儿童按规定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和城市廉租住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给予保障。将有劳动能力且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年孤儿和困境儿童列入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力就业扶持范围,鼓励和支持其实现就业,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
为解决落实儿童福利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龙湖区民政局建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备了数名专职从事儿童福利保障服务的工作人员,并在各街道、镇设立了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配备专兼职儿童福利保障服务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