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省文化厅、财政厅联合正式发文命名的第一批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公布,龙湖区成为汕头市唯一入选的区县,也是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唯一一个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进一步提升了龙湖区的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为汕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省文化厅、财政厅于2014年底组织开展创建第一批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全省共确定首批创建8个示范区,龙湖区作为汕头市唯一一个被推荐申报的示范区,经省创建专家评审,成功取得第一批示范区创建资格。两年多来,龙湖区围绕创建标准,结合本地实际,着力实施公共文化设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文化惠民服务拓展、公共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和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五大工程”,努力构建起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潮味”突出、具有龙湖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据了解,为扎实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2016年龙湖区财政对公共文化投入达到1220万元。目前龙湖区已构建起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文化设施网络,形成以区文化馆、图书馆为龙头,街镇文化服务中心为枢纽,社区(村)文化室为基础,各民间文化场馆及住宅小区“文化会所”为配套的覆盖全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体系,市民可随时通过手机等便携电子设备精准查询龙湖区内的84个文化设施。积极实施文物保护和非遗传承计划,全区共有不可移动文物70处,已列入区文物名录48处;其中市级文保单位10处,省级文保单位2处;“潮汕橄榄菜制作技艺”和“外砂织席技艺”两个非遗项目入选省级名录,2位非物质文化项目传承人获评第五批“省级非遗传承人”。在文化惠民方面,“龙湖之春”文化广场活动已持续开展23年,荣获广东省“特色文化品牌”“汕头市群众性文化活动优秀品牌”;“爱乐市民音乐会”已成功举办30场次,解决群众文化需求“最后一公里”问题;“龙湖区潮乐潮曲花会”已连续举办五届,“潮汕三市潮剧票友演唱会”已举办三届,突出“潮”味,成为“最接地气”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同时,大力培育“龙湖区少儿艺术花会”“龙湖区音乐舞蹈花会”“春华秋实”青年书画家艺术展、“时代讲堂”“快乐社区大舞台”“书香龙湖”等一大批影响深远、深受群众喜爱的区域文化品牌,极大地满足和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此外,立足“一中心二园四区一带”的产业总体布局,加快潮汕文化创意产业园、潮人创客创意园等项目建设,形成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化发展;以规划建设妈屿岛—柏嘉半岛休闲旅游区为依托,打造海滨高端文化旅游业;以新溪镇、外砂镇现代化城镇建设为依托,大力发展“文化+”特色产业;以创意推动创业创新,不断开拓大学生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推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