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月31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清远、河源、汕尾、阳江四市建立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通知》,决定成立中共汕尾市委、汕尾市人民政府,其领导班子组成人员如下:陈远睦任书记,彭禹贤、曾兵任副书记,陈昌镇、吕成贤、丁富华任常委;彭禹贤任市长,叶瑞宗、彭洪辉、陈燃任副市长(市长、副市长的任职,在未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正式选举之前,对外称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负责人)。
1988年1月31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清远、河源、汕尾、阳江四市建立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通知》,决定成立中共汕尾市委、汕尾市人民政府,其领导班子组成人员如下:陈远睦任书记,彭禹贤、曾兵任副书记,陈昌镇、吕成贤、丁富华任常委;彭禹贤任市长,叶瑞宗、彭洪辉、陈燃任副市长(市长、副市长的任职,在未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正式选举之前,对外称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负责人)。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