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少时选择就读法律专业,他就没停歇过追求公平正义的脚步。多年来,他先后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广东省禁毒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他就是陆丰市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钦。
“刑事法官要有担当,顶得住压力,受得住苦累,秉公办案,惩恶扬善。”这是黄海钦常说的一句话。2017年,陆丰一起涉案冰毒达2.9吨的“11·24”特大海上走私毒品案,是我国近年来查获冰毒成品最大的毒品案。作为审判长的黄海钦,不仅要承担繁重的案件审理工作,还面临着18名被告人押解难题,压力之大可想而知。为了能够依法从重、从严、从快审结涉毒案件,那段时间,他每天翻阅浩若烟海的卷宗材料,详细分析每一个证据,核实每一个细节。2019年4月23日,审判开庭,黄海钦主持了长达3天的庭审,每天从上午9时持续到晚上8时,几乎没有离开过审判席。一个当事人的辩护律师在庭审结束后忍不住感叹:“此案这么多被告人,黄庭长对每一个人的案情都非常熟悉,案卷内容像复制在他脑袋里似的,调取自如。”
深挖案件实情,维护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是黄海钦所信奉的职业准则。在2014年审理的“人肉搜索案”中,被告人蔡某因怀疑高三女生丽丽(化名)在服装店试衣时偷了店里的衣服,将丽丽在店里的视频截图配上字幕上传到个人微博。短短1个小时,丽丽的个人信息全部曝光。一时间,网络上对丽丽的各种批评甚至是辱骂迅速蔓延,不堪重负的丽丽选择以死抗争。在庭审中,蔡某辩称,其发微博的行为是正常的网络寻人行为,现有证据只能说明其行为和死者的自杀结果在时间上有先后关系,无法直接证明二者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为更进一步核实案件事实,黄海钦进行扎实调查,发现多名证人证实这次微博事件对死者伤害很大,直接导致了死者当时情绪低落;蔡某在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调查取证的情况下,擅自将死者贴上“小偷”的标签,并发图片微博求“人肉”,又将死者的个人信息公布,导致网友对死者进行批评谩骂。死者作为一个未出校门的少女,面对“人肉搜索”的网络放大效应及众多网民居高临下的道德审判,容易对未来生活产生极端恐惧,最终导致了自杀身亡的严重后果,因此二者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2014年9月7日,在黄海钦运用法学理论对案件相关法律问题的详尽说理下,汕尾中院对蔡某犯侮辱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维持了一审以侮辱罪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一年的判决,一度沸沸扬扬、颇具争议的广东“人肉搜索”第一案定纷止争。
事实为据,秉持公正,惩恶扬善,这正是黄海钦开展审判工作的真实写照。自2014年以来,黄海钦主办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56宗,审核各类刑事案件1500多宗,所主审各大案件均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11月24日,黄海钦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对于这一荣誉,黄海钦深知,这不仅是认可,更是肩头一份沉甸甸的责任。面对未来,他坦言将把这次表彰作为新的起点,以忠诚铸就人格,用淡泊诠释信仰,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将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贯穿于人民司法的全过程,牢记历史和时代赋予的新使命,特别是“三大行动”、创建禁毒示范城市、十二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带领陆丰法院干警为陆丰实现裂变式高质量发展、为把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的靓丽明珠、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