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要求,汕尾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公室对进一步做好汕尾市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
根据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及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市直(含驻汕)各单位要落实“四方责任”,守住疫情防控底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单位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做到“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要落实“大数据+网格化+主动监测+群众路线”的四轮驱动工作机制,引导错峰出行和线上消费,严控交通客流,提供便利化服务,严控疫情输入,严格大型活动监管,严控景区、公共场所接待规模和管理,加强通风消毒,加强“哨点”的作用,做好新冠疫苗的接种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个人防护意识,引导人员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要加强组织领导,启动24小时疫情防控指挥值班体系,鼓励员工在工作地休假,做好聚集性疫情防控准备与处置,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