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汕尾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对市检察院、市委编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投资促进局、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市城区检察院、陆丰市检察院、海丰县检察院、陆河县检察院、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遮浪街道、农林水和海洋渔业局、社会事务局、白沙中学、华侨管理区综合办公室等20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七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巡察时间从2021年4月至7月。4月12日至20日,各市委巡察组陆续进驻被巡察单位召开动员会议。
巡察期间,市委各巡察组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忠诚履行巡察监督职责,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问题,紧紧围绕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巡察监督,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受理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