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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2021-08-18 11:40:43 来源:汕尾广播电视台


  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在汕尾市社会各界引发了热烈反响,近段时间,汕尾市各地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并用以武装思想、指导工作,为汕尾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为展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汕尾市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的生动实践,我台从今天起推出【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牢记初心使命 争取更大光荣】系列报道,充分展现汕尾市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下面请看第一期《市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兑现便民利企承诺,推进“无证件(证明)办事”》。

  今年4月,省公安厅部署推进“无证办事”工作,将汕尾列为全省公安政务服务“无证办事”试点单位,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之一。群众在办理公安部门户政、出入境、车驾管的高频业务时,无需携带身份证、驾驶证、户口本等材料,通过汕尾市“免证办”系统现场打印各类已关联的电子证照即可实现高频业务“免证”办理。汕尾市公安部门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为民办实事,并取得了明显效果。

  “无证件(证明)办事”推行以来,汕尾市公安机关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迅速成立了“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无证件(证明)办事”与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和省厅“八大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围绕解决企业群众办事“证明多、办事难”等问题,最大程度精简各类证明材料,提升公安政务服务能力水平,全力推行电子证照应用,将身份证、驾驶证、户口本等证件纳入电子证照进行核验,并持续增配政务专用电脑、扫码枪、身份证读卡器等基础设备,兑现“法无规定一律取消,法有规定无需提交”这一便民利企承诺,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据悉,汕尾市公安机关积极推动“公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研发工作,整合7大警种324项政务服务事项,对接省、市政务服务平台,接入省电子证照系统,初步实现数据对接,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截至目前,汕尾市公安机关已取消证明事项64项、证明材料64个,极大方便了企业、群众办事。


作者:陈思佳 彭新宇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