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汕尾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轴,精心守护汕尾的蓝绿本底,全力推动建设以绿色发展为特征的产业新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新城、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新城。如今,汕尾生态文明建设硕果累累,截止2020年,涉及汕尾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39项指标全部达到创建标准。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汕尾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连续6年稳居全省第1位,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连续6年保持100%佳绩,汕尾清澈的蓝天、金色的沙滩、美丽的海湾已成为城市绿色发展的靓丽名片。
制度建设是确保生态文明有序推进的根本保障,汕尾市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的工作要求,高标准编制《汕尾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0-2035年)》,为汕尾市中长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构建顶层设计。同时,针对水环境污染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噪声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宜居社区建设等各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制定了多个工作计划及方案。
汕尾坚持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核心。通过全面实施河、湖、湾长制,强化水环境污染整治;通过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加强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的保护;通过实施绿道升级计划,优化绿地空间布局。同时,汕尾还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产业;建立生态农业体系,全面推进“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工程,加强农产品加工、物流、农村电商等乡村产业配套建设,形成产供销一体的“三产”融合产业链。同时发展生态旅游业,打造一批全国最干净整洁村庄,聚焦“八个美丽”,建设多条乡村振兴示范带,为汕尾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