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惠州的贫困村里,有一批来自惠州市直及驻惠单位的优秀干部,正积极投身精准脱贫攻坚战,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改变着贫困村的面貌,带领村民脱贫致富,他们有个共同身份——第一书记。
日前,省委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对今后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作出明确规定。
记者近日从惠州市委组织部获悉,2016年4月,惠州从市直有关单位选派46名干部到所有省定贫困村任驻村干部兼第一书记,建立健全选派管理、学习培训、保障激励等制度机制,特别是探索建立了第一书记“召回”机制,以压力激活动力,推动第一书记发挥作用、履行职责,为精准脱贫攻坚提供组织保证。
明确工作责任制 履行五项职责
博罗县杨村镇石滩村,曾经是博罗东部片区数一数二的贫困村,由惠州市纪委挂钩帮扶。2016年4月,李应文来到村里,担任驻村干部兼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在他的积极努力下,该村引进了一家农业公司,发展绿色生态农业,贫困户通过流转土地可以获得每年每亩900块钱的租金,还可以到基地务工,如今已经解决了28个贫困户的就业问题,每户每年可增加收入近3万元。
在惠东县白盆珠镇横江村,该村第一书记张海平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甩掉贫困落后村帽子的重要抓手,他常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与农民促膝谈心,虚心请教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干部、老党员,及时召开两委班子专题会议和村党员大会,统一思想、做好规划。两年来,该村建起了光伏发电项目,对村主干道进行升级改造等,村民收入和乡村整体面貌得到明显提升。
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这些都是惠州选派的第一书记所要履行的工作职责。惠州坚持第一书记选派制度,同时明确第一书记工作责任制。第一书记要履行五项工作职责: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以及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等。
第一书记结合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督促指导村“两委”健全落实“两个联席会议”制度、“三会一课”等规章制度,加强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各项建设。
助力精准脱贫工作,第一书记认真落实各项脱贫攻坚任务,开展经常性的入户走访工作,全面了解掌握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基本情况,精准制定帮扶规划和措施,因村施策、因户施策;完善工作资料,建全帮扶台账,记好工作日记。
此外,第一书记指导带动村干部加强联系服务群众工作,配合做好乡镇领导干部驻点联系群众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大力开展基层治理三大建设,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帮助贫困村解决土地、信访等矛盾纠纷,发动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强化全程管理
在惠东县安墩镇新村,该村第一书记李运龙带领村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村开展宣讲活动,号召全村党员、村两委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村民代表等共同学习。
今年惠州组织第一书记向所在贫困村的党员群众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贫困村“两委”干部和党员群众9500多人参加,在农村基层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
惠州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惠州建立第一书记定期学习制度,第一书记结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采取集中学、自主学、带头宣讲等方式,带头并发动村党员定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学深学透、入心入脑,指导做好精准脱贫攻坚等各方面工作。此外,加强学习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等专业知识,学习相关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成为行家里手。
惠州还建立第一书记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第一书记、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的培训,及时研究解决扶贫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交流扶贫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第一书记等扶贫干部的能力水平。2016年以来,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对全市精准扶贫第一书记开展全员学习或培训10多次。
惠州强化第一书记纪律约束制度,要求第一书记必须全脱产驻村,任职期间原则上不承担本单位扶贫以外的工作;党组织关系要转到村,严格“驻村”,坚决防止“走读”。同时强化全程管理,建立“召回”机制,前不久,结合工作成效、工作作风、有关部门和基层反映等情况综合研究判定,“召回”一批不胜任的第一书记,重新选派第一书记驻村,进一步提升第一书记队伍的战斗力。
此外,惠州健全保障激励制度,每年下拨专项工作经费,今年5月,根据第一书记反映的问题,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第一书记驻村补助补贴的标准和发放等事项,第一书记每人每月的驻村补助补贴提高至约2000元。接下来,惠州将进一步加强对贫困村第一书记的关爱和激励,对在脱贫攻坚中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干部提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