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玉妹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5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省人大常委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1+1+9”工作部署,依法履职、扎实工作,顺利完成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一年来,审议法规、决定案28件,通过21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县法规、决定41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88件;审查批准决算、听取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等6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0项,开展专题询问2项、执法检查7项、监督工作专题调研3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5人次。
(一)务求真学真懂,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
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常委会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的长期主题、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培训的第一课程。常委会党组共26次会议37个议题传达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7次专题学习会,举办5期“广东人大学堂”,开展4个专题集中学习研讨,推动学习贯彻不断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检视出4个方面18个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56项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落实。
在调查研究中明思路。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工作安排,年初开展11项专题调研,以创新思路和有效举措谋划推动工作。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开展专题调研,向省委提出推进有关工作的建议。为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4项专题调研,明确重点任务和举措。
在研究宣传上求实效。制定鼓励、支持和引导机关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多思考、多研究、多出成果的意见。做好省人大制度研究会换届工作,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研讨会,指导各地级以上市成立人大制度研究会。综合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省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加强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对人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省委常委会多次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常委会党组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向省委请示报告报备重大事项清单,及时请示报告年度工作安排和行使职权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等,全年请示报告65件次。认真贯彻省委人事安排意图,省委推荐的人选均全票当选。常委会党组切实发挥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作用,认真履行重大事项决策、廉政建设、抓意识形态工作等职责,强化政治引领,激励、引导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增强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斗争精神和能力本领。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抓好党支部建设,抓好机关党建活动阵地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省中心工作,依法履职
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加强涉大湾区建设立法等建议,扎实推进9项立法任务和11项监督工作,对照外商投资法规定及时清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落实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对支持深圳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进行调研、作出安排。
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聚焦实施自主创新战略、优化营商环境,修改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健全破解制约企业自主创新、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的体制机制。聚焦增进民生福祉,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率先就实施省级统筹工伤保险基金进行地方立法;制定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加大基建、民生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制定全民健身条例,明确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公众开放。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发挥好联系点的作用。加强对设区的市、自治县法规的立项指导、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查。落实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制度,升级优化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全面授权市县镇使用。
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沿海经济带东翼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保障促进民营经济更好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率先在全国建立并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持续开展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监督并组织第三方评价;升级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推动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围绕做好“水文章”,听取审议省政府贯彻实施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四级人大联动全流域重点跟踪督办茅洲河、练江、东江北干流污染整治工作,推动各项防治制度落实到位。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跟踪监督脱贫攻坚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推动出台13个政策措施文件。围绕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情况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继续加强对禁毒法、省禁毒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创新执法检查方式方法,对照法律法规条款检查落实情况。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作出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决定,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批准省级决算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作出关于调整全省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听取省政府关于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出台前的报告,推动政策措施细化完善。
积极发挥代表作用。四级人大联动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五级代表共97292人参加,收集意见建议18393件,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严格落实领导领办、督办“一把手”责任制,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006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组织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开展3场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推动解决垃圾分类处理等问题。组织各级代表参加学习培训,本届以来,全省近12万名代表已基本轮训一遍。制定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修订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意见等,进一步规范代表活动和履职保障。
(四)推动县乡人大工作深化发展,夯实人大工作基础
继续推动基层人大立足工作规范,坚持创新引领,提高工作水平。全省乡镇人大全部单独设有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街道全部设立人大街道工委。举办4期县乡人大负责同志培训班,实现轮训全覆盖。召开全省代表联络站工作经验交流会,印发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站点设置、组织管理、工作制度等。通过努力,县乡人大会议制度健全规范、职权行使依法有效、代表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工作面貌焕然一新。
积极配合国家总体外交和我省发展需要,巩固和发展与外国地方议会的友好关系,共接待外国议会代表等42批次416人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贯彻落实省委工作部署,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离不开省政府、省政协、省监察委、省法院、省检察院以及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一年,我们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重要领域立法有待加强,监督工作实效有待增强,代表作用有待更好发挥,人大制度的研究宣传力度仍需加大,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仍是薄弱环节。这些问题今后要切实加以解决。
二、新时代广东人大工作的政治引领和任务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标志着我们党对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广东正迎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支持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的重大历史机遇,正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努力在服务全国发展大局中体现广东担当、展现广东作为。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肩负着推动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奋力推动总书记重要思想在广东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做好新时代广东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党的领导,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特色和优势所在,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大工作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党中央建立定期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研究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制度,每年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工作要点都对需要中央研究的重大立法事项作出明确部署,确保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取得丰硕成果,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省委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出台一系列加强人大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同级党委的任务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推进人大工作,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
做好新时代广东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定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也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实现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我们要始终牢记总书记的嘱托,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自觉做制度的忠实尊崇者、坚定维护者和有力执行者,以广东人大的生动实践把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显著优势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
做好新时代广东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党中央赋予人大的历史使命。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明确了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基本要求,为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2015年中央出台18号文件,明确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重要原则,对县乡人大的组织建设、工作职责作出规定,解决了长期制约基层人大工作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先后出台有关人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20余件,对人大立法、监督、代表、自身建设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要求,围绕地方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的崇高使命,以求真务实、精勤不倦的实干精神,推动广东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为我省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等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座谈会,做到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紧紧围绕落实“1+1+9”工作部署履职尽责
今年,拟安排法规项目22件,其中,继续审议8件,初次审议14件;拟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4项,开展专题询问2项、计划预算监督5项、执法检查10项、专题调研5项,跟踪督办重点监督工作1项。
全力助推形成“双区驱动效应”。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涉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立法,支持深圳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和变通规定,建立设区的市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加快研究制定社会信用条例、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等。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决定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司法机关关于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保障促进民营经济更好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听取审议我省关于大湾区生态环保建设项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价;检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我省实施条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我省推动大湾区建设政府债券使用情况专题调研。支持和指导深圳在加强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上先行示范,创新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机制。
及时供给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法规制度。推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制定标准化条例、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中医药条例、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学校安全条例、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水污染防治条例、绿色建筑条例、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修改失业保险条例、志愿服务条例、宗教事务条例、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湿地保护条例、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作出关于广东省资源税适用税率的决定。加强对设区的市、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深入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努力实现逐件审查和审查全覆盖。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发挥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直通车”作用。
加强监督推动法律法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听取审议巩固脱贫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工作情况、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推进碧水攻坚战情况、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对水污染防治专题询问指出的8个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跟踪监督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作,完善提升创新预算联网监督。聚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开展沿海经济带西翼产业发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我省“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聚焦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医疗保障、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养老服务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动物防疫条例实施情况,开展精神卫生工作情况专题调研。聚焦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听取审议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检查人民调解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围绕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和规范司法鉴定行为开展专题调研。
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决策部署,就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作出决定,推动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听取省政府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出台前的报告。
把服务代表、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作用工作做得更细更实。切实做好“双联系”工作,持续扩大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围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四级人大继续联动组织五级代表开展主题活动。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的要求,认真审议议案、办理建议,继续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完善常委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制度,建立常委会听取审议承办单位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机制和各专门委员会归口督办代表建议制度。始终牢记人大机关是服务代表的机关,增强为代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好保障的服务意识,常委会党组要专题研究代表工作,推动代表工作融入全省工作大局。精心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等活动,加强代表培训,建好用好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基本信息库和代表履职管理系统,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
(三)继续深化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
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精神,继续加强县乡人大组织、制度和规范化建设,推动探索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继续推进联络站建设,按照“五个规范”要求建好用好联络站,加快完善以乡镇(街道)中心联络站为主、以村(居)联络站为辅的代表联系群众阵地建设网格化体系。继续加强督促指导,开展乡镇人大工作条例执法检查,加强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的宣传贯彻,促进镇(街)人大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及时总结加强县乡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做法,巩固提升县乡人大规范化建设水平。
(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落实党的领导制度,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根在思想深处、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抓手,完善常委会及机关有关工作制度、议事规则,健全符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运行机制。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切实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作用,提升机关党组、委员会分党组、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深化拓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加强党建阵地建设,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加强人大制度研究,将人大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研究纳入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多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加强人大宣传工作,推动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健全上下级人大联系制度,加强工作指导,深化协同联动,增强工作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初心凝聚力量,使命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省委的领导下,履职尽责、担当进取,为我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完成主要工作
项目一览表
立法工作项目 | |
序号 | 制定、修改的法规、决定项目 |
1 |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新制定) |
2 | 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新制定) |
3 | 广东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新制定) |
4 | 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新制定) |
5 | 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新制定) |
6 | 广东省种子条例(新制定) |
7 | 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新制定) |
8 | 广东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新制定) |
9 | 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修改) |
10 | 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修改) |
11 | 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改) |
12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改) |
13 |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修改) |
14 | 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修改) |
15 | 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改) |
16 | 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修改) |
17 | 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修改) |
18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十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
19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十六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
20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经纪人管理条例》等五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
21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东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
序号 | 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县法规、决定项目 |
1 | 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 |
2 | 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
3 | 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 |
4 | 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修订) |
5 | 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修订) |
6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
7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
8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传染病防治规定》的决定 |
9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生态公益林条例》的决定 |
10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修订) |
11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等十三项法规的决定 |
12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条例》等六项法规的决定 |
13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珠海市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 |
14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汕头市立法条例》的决定 |
15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
16 | 佛山市排水管理条例 |
17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 |
18 | 韶关市皇岗山芙蓉山莲花山保护条例 |
19 | 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20 | 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 |
21 |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的决定 |
22 | 汕尾市山体保护条例 |
23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两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
24 | 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 |
25 | 中山市停车场条例 |
26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 |
27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的决定 |
28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湛江市湖光岩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
29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的决定 |
30 | 肇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
31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 |
32 | 清远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
33 |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和《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 |
34 | 潮州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
35 | 潮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36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和《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 |
37 | 揭阳古城保护条例 |
38 |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乳源瑶族自治县水污染防治条例》等两部单行条例的决定 |
39 |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乳源瑶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 |
40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村容镇貌条例 |
41 |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连南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
监督工作项目 | |
序号 | 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
1 |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8年我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
2 |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 |
3 |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
4 | 听取和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保障促进民营经济更好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
5 |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
6 |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
7 |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
8 |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作情况的报告 |
9 |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禁毒法、广东省禁毒条例和广东省全民禁毒工程实施方案(2017-2019年)情况,省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情况和省检察院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情况的报告 |
10 |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6年-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价 |
序号 | 审查批准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听取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审计工作报告 |
1 |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2 |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
3 |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2018年省级决算草案报告,审查和批准省级决算 |
4 |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2018年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5 |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
6 |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序号 | 执法检查 |
1 |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情况 |
2 | 检查《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实施情况 |
3 | 检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 |
4 |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情况 |
5 | 检查《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 |
6 | 检查《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实施情况 |
7 | 检查《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实施情况 |
序号 | 专题调研 |
1 | 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我省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 |
2 | 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
3 | 我省沿海经济带东翼产业发展情况 |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 |
1 | 作出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决定 |
2 | 作出关于调整全省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
3 | 批准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
4 | 听取省政府关于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出台前的报告 |
代表工作项目 | |
1 | 集中开展全省五级人大代表“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 |
2 | 围绕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民营经济、精准扶贫等,组织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 |
3 | 围绕“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和“推进沈海高速公路阳江段改扩建工程建设”开展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 |
4 |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和选联工委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
5 | 重点督办“优化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环境”“建立互联网+订单农业公益性平台,助力乡村振兴”“加快中医药事业创新发展”的建议 |
6 | 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广东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关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意见》《广东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广东省人大代表交通费管理办法》 |
7 | 组织省人大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和农村农业、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的专题学习,全省市、县、镇级人大代表通过在线交流平台远程同步参加学习 |
8 | 举办在粤全国人大代表学习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专题培训班,组织参加全国人大代表培训班共7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