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发生后,你们有没有开过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有没有组织干部查摆问题?各党支部有没有开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面对清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聂公佐的一连串“有没有”,该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红着脸回答“没有”。
会开了,课讲了,活动搞了,这并不是警示教育的目的。关键是要回到“案发现场”查找剖析腐败原因,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在用好治标利器、夯实治本基础上着力,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整改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不断提高治理腐败的综合效能。
抓住典型深刻“解剖麻雀”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三者承担不同职责,发挥不同功能。不敢腐,侧重于惩治和震慑;不能腐,侧重于制约和监督;不想腐,侧重于教育和引导。在实践中,不能腐是关键,只有强化监督制约,扎紧制度笼子,才能让胆敢腐败的腐败者没有可乘之机,巩固不敢腐、不想腐的成果。
此前召开的清远市纪检监察机关以案促改工作会议上,清远市纪委监委、清远市水利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负责人参会,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论述,并结合近年来清远市各个系统内出现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认真剖析案发原因,从案发单位到全系统、全行业,深刻反思问题根源,找出风险点,健全风险防控制度,力争“查处一个、规范一面、防控一片”,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怎样由点及面查摆整改?首先,一定要聚焦重点领域抓典型,善于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清远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2019年上半年,清远市纪委监委重点组织对“11·11”专案、“905”专案、佛冈县水头镇危房改造资金案、清城区三角村党总支部原书记欧国锋案进行剖析。“11·11”专案反映了党组织领导弱化,基层党组织失于监管导致黑恶势力长期坐大、控制资源、控制基层政权、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905”专案反映出领导干部长期拉帮结派、培植势力、破坏营商环境等问题;佛冈县水头镇案件暴露出政府部门责任心不强、疏于监管,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欧国锋案体现的是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村集体资产管理滞后,村干部利用征地拆迁大搞权钱交易等问题。“这些案子各有侧重,反映的是不同地域、不同层面、不同行业存在的问题和特点,以案促改活动就是要在案发单位或者地区开展,广大党员干部才会有切身体会,才能收到好的效果。”清远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一年以来,清远市在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该市林业局在发生系列腐败案后,结合林业林场分布广、布点多、人员杂的特点,开展了内部巡察和审计,实现对直属10家单位的巡察全覆盖。清城区通过查处三角村欧国锋腐败案,以点带面查摆问题,积极堵塞基层治理漏洞,努力将基层村干部有效监管起来。
建章立制织密制度的笼子
“案件教训深刻,代价不能白付!”
漏洞找出来了,还得亡羊补牢,密密织牢制度的笼子,防止有人重蹈覆辙。
“定期轮换,人岗相适,全面锻炼……”由于河道采砂执法队伍违纪违法问题频发,反映出权力运行体制机制不完善、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清远市结合省委巡视组要求主动整改,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开会研究河砂监管制度,督促市直主管部门推进河砂管理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防范“砂霸”。
为不断强化河砂采区监督,清远市水利局先后制定《清远市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清远市河湖执法工作方案》《清远市水利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并对水政执法、河砂监管等重点、敏感科室负责人以及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优化调整,目前已调整科级干部10余人次。
2016—2017年,清远市林业局机关及直属系统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共19人,市林业局原局长及下属林场场长共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新一届局党组班子深入剖析根源,种好“责任田”,守好“主阵地”。清远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曾这样说:“每次会上都讲廉政,哪怕每次会议上只有一人能听进去,那也是有效果的。”该局抓住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及林业工程项目这个关键重点的监管,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台账,责任到人;分解各项工作的流程、节点,落实到具体林班、小班,确保廉政风险较高的财政涉林资金运行过程可记录、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溯、绩效可跟踪。同时,主动邀请局机关纪委工作人员监督重大工程招投标项目,共同防控廉政风险。
清城区纪委针对欧国锋利用村属企业规避监管的问题,督促财政部门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村账镇管”工作机制。同时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要求各村自查自纠村属企业的情况,区委再根据自查自纠上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用惩治手段强化“不敢腐”,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不仅如此,清远市还注重由点及面,扩大以案促改“战果”,努力筑牢不能腐的“防火墙”。比如,聚焦“905”专案暴露出的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研究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的规定,扎牢制度的笼子,在选人用人、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方面加大核查力度,及时整改,既突出从严管理领导干部,又注重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形成制度并长期执行,彻底铲除“官商不分”的土壤。
筑牢防腐拒变
“防火墙”
“‘三不’一体推进的过程中,不能腐解决的是腐败机会问题,这需要党委和纪委共同发力,党委要承担起以案促改主体责任,纪委要压实监督责任,共同呵护好拒腐防变的‘土壤’。”聂公佐介绍。
2018年,清新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2人,其中农村基层干部72人,占全区受处分人员的64%。“一方面,反映我们惩治基层微腐败决不放松的韧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当前农村基层贪腐问题仍然突出。”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强化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教育、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
据悉,清新区各级党委均制定了主体责任清单,把责任落实到个人。区委把责任清单的落实情况纳入主体责任系统进行检查考核,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要在纪委全会上表态发言并接受纪委委员现场质询。区纪委监委对案件查办、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职能部门失职失责问题,通过责令整改、发出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落实职责。
该区在龙颈镇水口村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治理后,水口村村风村貌有了极大的改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节节攀升。随着镇村纪检监察网络的有效全覆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也充分发挥。在水口村警示教育活动期间,龙颈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受到触动警醒,悄悄将私自挪用的6万元扶贫互助资金存回村账。
清远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在深化以案促改的工作中,还需摒弃千人一面、只抓警示、不抓整改、表面整改等形式主义问题。既要查清案件本身的问题,又要查明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查找出相关单位在某些领域存在的制度障碍、监管漏洞等问题,通过打好这套“组合拳”,让案件暴露的问题得到整改,让身边人受触动,真正发挥以案促改的标本兼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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