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印发,对我国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出了总体部署。
如何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政府参事、华南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制度与发展研究院院长罗必良教授接受南方日报专访,他认为,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提升农民的幸福感,离不开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而乡村振兴不能就乡村说乡村,必须跳出乡村建立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而县域城镇化是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路径。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提升农民的幸福感
南方日报:近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为何需要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罗必良:贫困曾经一直困扰着中国的发展。从改革开放到党的十八大,我国一直着力于发展国民经济,提升国家实力。但是在经济迅速增长的同时,依旧还有大量贫困人口。这对于我们国家,对于共产党追求的初心,都是一个极大的挑战。而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用了八年的时间接续奋斗,在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时刻,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
但当前仍有一个重要问题未解决,即城市和农村、工业和农业的差距并未因经济增长而缩小,中国的农业农村发展仍存在短板弱项。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提升农民的幸福感,离不开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更多是指乡村的全面振兴,是工农城乡关系的重构,是劳动力、土地、资本和信息等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优化配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就没有农业的稳定发展,更没有国家的发展兴旺。
南方日报:乡村振兴将如何提升农民的幸福感?
罗必良:根据伊斯特林悖论,收入水平上涨并不一定会带来幸福感,但在到达拐点之前,收入上升与幸福感依旧呈现正相关。目前中国农民的收入水平较低,离悖论所说的拐点还有距离。因此要提升整个农民的幸福感,最核心的问题正是解决农民的收入问题。
农民的收入主要源于四个板块:一是农业的经营性收入,即强化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使农民能够自由经营,有效地从土地获取他们的收益;二是鼓励农民进城务工获得工资性收入;三是转移支付,通过少取多予并加大农业与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使农民生活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四是财产性收入,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土地财产权,盘活农地产权市场,释放土地红利,并让农民分享更多的增值收益。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激发农民的能动性与创造性,鼓励农民通过创新创业,推进农业新业态发展,拓展更广阔的就业空间,进而提升收入水平,提升获得感、幸福感。通俗来说,就是要努力做到农业更绿色,要素更活跃,产业更发达,农村更宜居,农民生活更美好。
县域城镇化
破解“空心村”困境
南方日报:目前城市产业不断转型升级,农民在城市就业空间有限,存在难以市民化和难以分享城镇化成果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罗必良:要解决这一困境,县城是关键。这也正是我近几年强调的概念,即县域城镇化。乡村振兴不能就乡村说乡村,必须跳出乡村建立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正如“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所指出的,要发展县域经济,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展农民增收空间;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
较之于大城市,县城的准入门槛较低,是农村人口城镇化的核心目标地。县城与田野乡村紧密相连,是良好的城乡接点。不仅可以避免人口远距离迁徙的交易成本与社会风险,而且能够让农民在农忙时期兼顾务农与务工两类活动,从而有效降低农地被弃耕和抛荒的可能性,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城—镇—村”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一大核心线索。
同时在农民进城后,乡村人力流失,其宅基地往往处于低利用率甚至是完全闲置状态。事实上,“空心村”现象的普遍存在,已经造成严重的土地资源浪费和乡村社会安全隐患。囿于城—乡之间的空间距离和交通条件等制约,既往的城市化进程以及农民进城务工并未能生成充分的宅基地置换和整合动力。依托于县—乡之间地理位置邻近优势,以及本地投资的低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县域经济特别是县城工业与非农产业的发展,可以扩大建设用地需求,从而加速宅基地的置换和整合。这不仅有利于改善农村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而且也有利于农民获得财产性增收。
因此,推进农村城镇化,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
南方日报:您刚刚提到乡村人力流失的问题,县域城镇化是否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
罗必良:是的。县域经济的发展能够创造出充分的就业岗位,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就近工作,避免优质劳动力资源的外流。对具有务工偏好的劳动力而言,县城工作既可以获得较高的经济收入,享受城镇生活的便捷性与舒适感,也可以兼顾家庭责任,如赡养老人和教育子女,因而具有较强的吸引力。现在农村有一个普遍现象,年轻人如果要结婚,第一个要求就是男方在县城买房。所以县城的宜居宜业尤为重要,其中,教育、医疗、养老是三个关键点。
县域发展在保障农民生计可持续、维护社会安定的同时,还可能激励具有企业家能力的主体发现县乡两级潜在的投资机会,继而有效组织各类资源促进农业服务业以及农村三次产业的融合发展,发挥农业在产品与要素供给功能之外,促进人文、生态、休闲、康养等多元价值的开发及产业化,有利于农民获得功能性增收。以产业发展带动乡村发展,以产业集聚促进人口与生产要素集聚和县域城镇发展,“产—园—人”也将成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的另一大核心线索。
用好广东“特色牌”
打造各具风格的县城和村庄
南方日报:您所提到的县域城镇化,是否适用于广东?
罗必良:我认为这一模式是适用于广东的,甚至在广东试行更容易出经验。首先,广东具有缩小城乡差距的紧迫性,县城尤其是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县城发展滞后,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缓解广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强化广东经济发展内循环的活力,必须高度重视县城在县域经济与乡村振兴中的战略性作用。
其次,广东村庄分散性很强,整治成本高,但广东具有推广这一模式的实力,之前具有广泛的专业镇建设也积累了宝贵经验。关键是将“城-镇-村”做一体化的顶层设计和安排,以县城为中心,拉动专业镇的发展。同时把要素流动考虑进来,将人、地、产业园区,包括农业的产业园区进行有效的整合和分类,这样才能推进要素的聚集,发展规模性经济。
南方日报:广东应当怎样推进县域城镇化?
罗必良:首先,解决资源配置问题,将村庄分类实施推进。对“空心村”进行迁移,实现有效的人口聚集与产业对接;帮助古村落开发旅游新业态,培植标准化休闲旅游和民宿;或将多个“少乱散”村庄与中心村整合,从而进行有效布局。
其次,广东各地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文化特色,比如潮汕文化、客家文化、雷州文化等。广东要打好“特色牌”,打造出各具比较优势与风格的县城、村庄,保持住当地独特的文化风情和地域特色。以做大做强县域经济为抓手,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痛点,用大湾区市场的强大马力,推进城市群与产业链的融合,拉动“县-镇-村”的全面振兴,让城镇充满活力,农村也充满朝气。
最后,应该强调乡村振兴需要久久为功,在帮扶乡村时需要挖掘潜力、创造机会,赋予他们未来的发展空间,形成自身造血能力,才能实现持续有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