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区环保部门获悉,茅洲河流域环境监管专项行动已正式启动。和以往不同的是,此次监管执法突出“严”字,力争到2017年年底前,茅洲河流域内工业污染源排放达标率保持在95%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放达标率保持100%;入河排污口重金属污染指标达到广东省废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支流、干流主要断面重金属污染指标达到国家地表水标准Ⅲ类。
根据市人居环境委发布的《茅洲河流域工业污染源限批导向》,2016年起茅洲河将实施全流域限批,从源头拒污控污。
一是行业限批。除市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市政工程外,在茅洲河流域范围内禁止新建印染、造纸、制革等污染项目以及含蚀刻、喷漆等工艺的表面处理项目,且茅洲河流域范围内现有企业扩建、改建应满足“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技改减污”的总量控制要求;二是企业限批。即暂停审批茅洲河流域范围内的重污染企业的扩建、改建申请项目;三是区域限批。对茅洲河流域内不能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同时又不能通过自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将生产废水处理达标的新建工业项目,一律暂停审批。同时,暂停审批重污染项目的搬迁。
此外,深圳市还将启动重污染企业淘汰行动,市、区运用综合监管、经济补偿、市场信用、社会联动等多种机制,按照每年不低于10%比例淘汰重污染企业。
记者了解到,今年起将在茅洲河全流域实施统一的监察执法标准、尺度和时效要求,对违法行为查清、查实,依法从严、从重、从快的顶格惩处,并将严格实行“黄红牌”整治,“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将统一公布,让违法排污企业承受代价。
信用惩戒也将运用到此次监管执法行动中。据悉,今年起茅洲河流域内有新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并及时更新,同时将黑名单中的企业统一调整为环保严管企业。同时对流域内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开展环保信用等级评定,将结果对外公布,并上传至深圳市企业信用征信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全国企业信息基础数据库、深圳市借款企业风险预警系统等,并通报给公安、工商、海关、财政、外贸、金融等监管机构以及开展绿色信贷、绿色供应链的金融机构和有关企业。
针对环境违法行为隐蔽性强等特点,市环保部门将实施天网监控行动,加快推进流域质量监测、雨污管道监控、重点企业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等监控体系建设,辅助运用无人机、管道机器人等执法监控手段,有望在2016年底前,建成工业污染源动态更新数据库并上线,制作茅洲河工业污染源地图,为监管执法、公众参与提供数据支持,构建覆盖全流域的数字化环境监测监控网络。
2016年起,深圳市将对下列环境违法行为,按照“六个一律”顶格惩处:
1 对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企业一律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2 对重金属污染物超标一倍以上或一年内曾因重金属污染物超标受到两次以上处罚的违法企业一律吊销其排污许可证,并责成其公开道歉;
3 对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违法企业除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外,一律吊销其排污许可证,并责成其公开道歉;
4 对未评先建、无证排污又拒不改正的水环境违法行为以及偷排直排等逃避监管的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标准),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一律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移送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
5 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及非法排放重金属污染物超标三倍以上等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违法行为,一律按照“两高”司法解释移送司法机关;
6 对上述违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管理人、主要获利者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纳入个人环保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