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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首次举行人民陪审员宣誓仪式

703名“不穿法袍的法官”助力司法公正

2019-03-29 19:17:1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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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庄严宣誓。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3月28日,在宝安区委区政府会堂举行了宝安区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暨岗前培训,703名人民陪审员高举右手,面向国旗作出了庄严的承诺。据了解,这是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并实施后,宝安区举行的首次人民陪审员宣誓仪式。

  首先,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伟邦宣读了任命决定,随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喜金,区法院院长马文权,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伟邦,区司法局局长曾令云共同为20名陪审员代表颁发任命书。全体人民陪审员在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文权的领誓下,面向国旗,右手握拳高举,肃然站立,庄严宣读人民陪审员誓词。宣誓结束之后,新任人民陪审员接受了岗前培训,重点学习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及相关业务知识。从此之后,又有700多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正式成为“不穿法袍的法官”,参与到宝安法院的审判工作中,这标志着宝安区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取得良好的初步成果。

  据悉,宝安区司法局会同区法院、区公安分局于2018年10月正式启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并对外发布选任公告。此次选任改变了以往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产生人民陪审员的单一模式,而是采用少数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多数随机抽取的模式。选任历时三个月,筛选出703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由区法院院长马文权报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2019年3月7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依法表决并通过了以上703名人民陪审员职务的任命。

  人民陪审员代表人民行使法律赋予的参审权。依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不仅是法官的职责,也是人民陪审员的职责。人民陪审员能充分发挥知社情、懂民意、接地气的优势,与法官形成知识与经验的互补,提升参审的实效性,确保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审理。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发表意见、行使票决,能有效监督法官审判全过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陪审员代表官伟伟告诉记者,作为一名普通公民能够参与到司法审判工作中,感到非常荣幸也非常激动,深刻体会到了司法的“人民性”与党的群众路线贯彻的深入。后续一定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参与审判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

  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文权表示,宝安法院将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与区司法局加强沟通协调,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尽快完善各项管理、培训、考核机制,全力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喜金对新任人民陪审员提出两点希望和要求:第一是政治要过硬。人民陪审员,顾名思义是姓“人民”,要牢记党的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人民中来,还要到人民中去,在参审具体案件过程中,心里要始终装着老百姓;要到群众中宣传法律、宣讲判例。第二是本领要高强。人民陪审员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升参审能力。宝安法院是一个有着优秀文化和光荣传统的法院,人民陪审员从接到任命书的那一刻起就是法院的一分子,要将自己融入到宝安法院的优秀文化中去,要遵守法院的规章制度,按时参加法院庭审,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为深入推进司法为民、司法公正,为宝安建设一流法治城区体现新担当、展示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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