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燕罗街道综合执法队开出今年首张超门店经营罚单,一商场被罚款2500元。该街道正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对种种不文明现象“零容忍”。
6月1日,燕罗街道综合执法队执法人员在燕川社区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时,发现位于红湖路边的金某年商场存在超门店经营的情况,一筐筐装满各种蔬菜的塑料筐摆放在门店外销售,其行为严重影响道路交通顺畅,破烂的菜叶等垃圾也未及时清理,有碍市容市貌。而这早已不是该商场第一次超门店经营了,执法人员曾多次上门劝导,销售人员却无视善意“劝说”,不思整改。当日,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取证、拍照,经测量超门店经营范围约5平方米,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每平方米处500元罚款,处没收违法摆卖、经营的物品和实施违法摆卖、经营行为工具的规定,街道执法队现场进行勘验笔录和发放文书,并依法扣押物品,于6月5日依法对该商场经营者作出责令改正、处罚人民币2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该商场经营者已接受处罚。
燕罗街道执法队提醒,存在超门店经营情况的商户,一年之内被处罚三次以上的,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暂扣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整顿,所受到的损失远比超门店经营所获益的多出许多。今后,燕罗街道将继续秉承对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继续严格执法,加大对违反城市管理行为的处罚力度,营造文明街区生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