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宝安区老旧电梯更新办获悉,宝安区自2016年老旧电梯更新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共完成老旧电梯更新67台,申请发放老旧电梯补助资金622.20万元,其中2017年新受理老旧电梯更新申请69台,按要求完成老旧电梯更新37台,共申请发放老旧电梯补助资金322.20万元,比2016年增长18.9%。
据了解,宝安坚持以构建“平安宝安、和谐社区”为宗旨,以“政府鼓励、用户为主”为原则,以改善电梯使用环境、消除老旧电梯安全隐患为目的,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电梯使用安全。区政府于2016年5月及7月,分别印发《宝安区老旧电梯更新工作方案》及《宝安区老旧电梯更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区全面铺开区老旧电梯更新工作。
按照相关要求,辖区内投入使用超过20年(含20年)的老旧电梯因故障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经有资质的电梯安全评估机构评估,认为需要更新电梯的,使用单位均可以申请更新(因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被纳入市、区安全生产“黑名单”的老旧电梯使用单位除外)。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老旧电梯更新项目,宝安区老旧电梯更新办根据每部老旧电梯更新的设备价格,由区政府按照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给予新电梯设备价格45%的资金补助,每部电梯补助资金不超过15万元)。此外,老旧电梯更新需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老旧电梯使用单位可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和《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向区住宅局申请,区住宅局应积极支持,按相关规定办理。
宝安区按照“用户为主、政府鼓励”的原则,鼓励更多企业、物业管理公司主动申请老旧电梯更新。据悉,我市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深圳市住宅小区电梯更新改造大修相关政策,宝安区老旧电梯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将积极跟进。宝安区老旧电梯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宝安区翻身路75号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1301室(联系人:黄先生;电话:27836131;传真:27842628)欢迎有需要的企业致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