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25日,深圳市公安局发出通知:从2000年4月1日起放宽夫妻分居随迁条件,非农业户口迁非农业户口,由原规定夫妻分居满3年改为夫妻分居满2年;夫妻分居市外一方为农业户口的,申请农转非入户,将原规定的申请条件“户口在深圳一方需工龄满10年”改为“夫妻分居满2年”。同时还限定了自1999年4月25日起开始办理的离退休人员因投靠子女生活申请入户和新生婴儿随父入户申请的审批时限。
2000年3月25日,深圳市公安局发出通知:从2000年4月1日起放宽夫妻分居随迁条件,非农业户口迁非农业户口,由原规定夫妻分居满3年改为夫妻分居满2年;夫妻分居市外一方为农业户口的,申请农转非入户,将原规定的申请条件“户口在深圳一方需工龄满10年”改为“夫妻分居满2年”。同时还限定了自1999年4月25日起开始办理的离退休人员因投靠子女生活申请入户和新生婴儿随父入户申请的审批时限。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