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龙华区、坪山区获国务院批复设立;2017年1月7日,龙华区、坪山区正式揭牌成立。这是推进特区一体化、实现新跨越发展的重大体制机制创新。
龙华区、坪山区正式成立,这是深圳推进“强区放权”改革的最重大成果。正是通过强区放权,事权、财权等被下放到基层,给予了基层自主权和发展动力,有力地激发了深圳新一轮发展的活力。
改革红利变为发展动力,为老城区再度腾飞注入“强心剂”
通过推进城市更新改革试点激发发展活力,深圳最早建成区罗湖区的例子,为深圳坚定不移地推进“强区放权”作出最生动的注脚。
在罗湖,面对土地难以为继等各种严峻挑战,城市更新成为其“涅槃重生”的唯一出路,强区放权,试水城市更新改革,则给其带来全新的历史机遇。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政府职能部门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聚焦“痛点”、瞄准“堵点”,实施精准协同放权,大力支持罗湖的改革试点。279号市政府令颁发之后,罗湖区立刻与市规划国土、住建、经信、环保、城管、交警、消防等多个有关单位对接。通过梳理商榷,市政府相关部门将与城市更新相关的审批权,能下放的全部下放,不能下放的以“绿色通道”形式特事特办。一个月内,罗湖快速系统地承接了原分散在7个市直部门的22项城市更新审批权,并依据政策法规勇于改革、大胆探索,在区层面上大刀阔斧进行资源整合、流程再造。
通过强区放权,推进城市更新改革试点,罗湖区有关事项审批环节压缩过半,审批时间缩短近三分之二,累计列入城市更新计划的项目达91个,为历年来最多。改革红利变为切切实实的发展动力,为老城区的再度腾飞注入了一剂“强心剂”。
五大事权下放基层,责任资源和权力同步下放
放权,让基层的积极性充分被调动起来,发展更具活力;放权,在深圳全市范围里,大力推进。
“以强区放权改革为抓手,在‘放权’中着力解决过去审批链条长、环节多、时间长、效率低等问题。”市委改革办机关党委书记、副巡视员江社安介绍说,2016年强区放权改革的主要思路是进一步厘清市、区、街道职能定位。市级层面,加强决策统筹能力,突出统筹规划、政策标准制定以及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等职能;区级层面,提高执行能力,突出强化管理执法、贯彻执行的职能,同时加强街道办基层治理服务能力。
在强区放权过程中,“瘦身”和“强体”究竟怎么做?市编办副主任徐波在向市政协通报有关情况时介绍,市编办研究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强区放权改革的若干措施》,提出了33项具体举措和140余项拟下放事项。
首先是下放投资项目管理事权。市级主要负责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投资建设,如水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整治、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余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下放区级承担,相关配套事权一并下放。其次是下放城市建设管理事权。将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工业用地招拍挂、公园管理、户外广告审批管理、城市次干道和城市支路规划建设管理等事权全部下放各区。第三是下放公共服务管理事权,将市里承担的“农转非”入户指标卡审批管理、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等事权下放各区。此外,行政执法事权及驻区机构管理权也同时下放。
权力下放,责任、资源也跟着下放。深圳市还着力增强基层履职履责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机构及人员配备,提升基层政府管理服务能力,切实保障基层接得住、管得好。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深圳全市取消、转移、下放市级行政职权近300项,清理规范行政职权中介服务事项50余项。规划国土、交通运输等驻区部门调整为市区双重管理,下放充实到基层的编制超过2300名。
据了解,市发改、财政部门也将随事权下放同步做好相应经费划转,如水污染治理项目下放后,市财政委将建设资金切块下达给原特区外各区;市投区建项目审批权下放后,市发改委将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一次性下达各区,由各区灵活安排建设资金。下一步,在新一轮投资体制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方案中,进一步落实财权与事权相匹配。
接下来、顶上去,基层各区完善举措做到“无缝承接”
权力、责任和资源“放”下来了,基层管理和服务的能力能不能“顶”得上去?
市政协强区放权改革民主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去年年底发布的有关报告提出,根据各区填报的市编办梳理的148项事权(截至2016年11月9日)承接情况调查表显示,各区“能够无缝承接”的最高为87%,“创造条件基本能够承接”的最高为73.28%。
面对下放的权力,各区积极做好承接准备。福田区提前谋划并相应改革机构,打造“智慧332”街道大部制模式。罗湖区结合城市更新改革试点经验,认真研究强区放权改革方案,提出许多专业性、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南山区围绕事权承接,通过进一步优化结构、提升效能、强化保障等措施做好改革应对工作。盐田区主动作为,提前对接,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工作。
此外,宝安区组织研究改革方案,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专业知识,前往罗湖、顺德、南海等地学习经验。龙岗区逐项梳理拟下放事权,从决策机制、法律法规、配套需求、效率评测四方面评估承接的可行性与存在问题,并对下放的投资事项进行详细的研究,提出配套需求等。
通过机构重组、专事专设等方式,基层各区直面改革难题,逐步完善措施。福田区通过职能调整和机构撤并,增强了区建工局力量,将城市更新办公室更名为城市更新局,加强城市更新和土地利用管理等工作。龙岗区加大事权下放的体制机制保障,将城市更新办更名为城市更新局,大力加强相关单位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配备。
各区都为强区放权改革增加了人员编制,比如,新区对市里下沉的编制,按照“向基层单位倾斜、向新设机构倾斜、向执法工作倾斜”的原则,合理分配给因改革而增加了工作量的部门。市里没有下沉编制的区,在编制紧缺的情况下,也适度向相关部门增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