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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为创新驱动战略提供法律保障

2018-01-09 13:03:23 来源:深圳商报

  深圳将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坚强法律保障。记者从1月8日上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主任会议上获悉,《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等多项重要法规,将提请本月10日至12日召开的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有望获得通过。

  2014年,深圳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国务院批复,这是我国首个以城市为基本单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对《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和《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修改一稿)》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重要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在经过市人大法制委联合多方慎重反复修改后,形成的《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对科技研发资金投入、金融创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资助科研项目财政性资金的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出租出让土地所建产业用房出租等9个方面进行了创新和完善。

  本次会议还将审议《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以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三项法规的修正案(草稿);审议深圳市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和深圳市2017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人才住房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执法检查的报告、关于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运行和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工作报告、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等,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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