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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07年起率先在大鹏半岛开展生态保护专项补助试点 大鹏原住民9年领取生态补助13.5亿元

2016-07-22 11:05:36 来源:深圳商报

昨日下午,深圳市生态补偿机制经验报道媒体座谈会在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举行。记者获悉,2007年起,我市率先在大鹏半岛开展生态保护专项补助的试点,试点工作充分调动了原村民积极性,对于保护大鹏半岛优美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对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要加快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近年来,我市一直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并积极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05年,深圳市在全国率先划定生态控制线,截至2013年年底,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总面积达973.24平方公里。长期以来,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原居民从大局出发,为保护生态环境牺牲了部分利益,为全市生态建设作出了很大贡献。市委、市政府对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原居民的生产生活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制订相关生态补偿政策。

大鹏半岛是我市环境质量最好的区域,深圳一直对大鹏半岛实施生态保护政策,划入生态控制线的土地达222平方公里,严格限制开发建设。2007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大鹏半岛保护与开发综合补偿办法》,明确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对大鹏半岛原村民发放生态保护专项基本生活补助,自2007年至今,通过9年生态补偿政策实施,累计发放补助资金13.5亿元,直接受惠原村民16652人。

记者从会上获悉,生态补偿问题情况复杂、较为敏感,涉及政策、资金、维稳等因素,实施难度大。我市在大鹏半岛开展生态保护专项补助试点行动中,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注重统筹兼顾和长效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和落实保护生态责任的做法,取得了很大成效。

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生态补偿政策实施成效显著,不仅有效促进大鹏半岛生态保护,充分调动了辖区原村民生态保护责任感和积极性,还提高了原村民生活水平,增加了群众幸福满意度。其表示,我市将继续加强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生态安全,同时继续探索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对补偿对象、补偿方式、补偿标准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公开透明、操作性强的生态补偿具体政策;强化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为生态保护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改善原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水平,推动美丽深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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