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交通运输生产稳步复苏。
全年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分别同比下降4.8%和0.2%,降幅分别比前三季度收窄3.4个、3.6个百分点;当月增速自8月起均保持正增长,12月货物周转量增长15.7%。公路货运四季度月均增速达8.5%;水路货物周转量当月增速连续6个月正增长;全年民航货物周转量增长3.5%。
全年港口货物吞吐量同比增长5.4%,增幅比前三季度提高1.7个百分点,其中12月增长10.7%。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增长0.3%,增速实现由负转正。
附注
1.指标解释
客(货)运量:指一定时期内通过铁路、公路、水路、民用航空、管道等运输业实际运送的旅客(货物)数量。旅客不论行程远近或票价多少,均按一人一次作为客运量统计(半价票、小孩票也按一人统计);货物不论运输距离长短,货物类型,均按实际重量统计。计量单位为人(吨)。
旅客(货物)周转量:指报告期内铁路、公路、水路、民用航空等运输业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与其相应运输距离的乘积之和,计量单位为人(吨)公里。计算公式为:旅客(货物)周转量=∑〔每批旅客(货物)人(吨)数×该旅客(货物)的运送距离〕
港口货物吞吐量:指经由水路进、出港区范围,并经过装卸的货物数量。按货物流向分为进港吞吐量和出港吞吐量,按货物的贸易性质分为内贸吞吐量和外贸吞吐量。按货物的类别分,可根据现行的交通行业标准《运输货物分类和代码》分类。计量单位为吨。
港口集装箱吞吐量:指经由水路进、出港区范围,并经过装卸的国际标准集装箱吞吐量。计量单位为TEU。各种尺寸国际标准集装箱的自然箱数换算为TEU的比例为:45英尺箱1:2.25;40英尺箱1:2;20英尺箱1:1;“其它”箱型无论尺寸大小,暂按一个自然箱折合为一个20英尺标准箱计算。
2.统计范围
旅客(货物)运输:包括铁路、公路、水路、民用航空、管道等运输业完成的旅客(货物)运输量。
港口:从2019年1月起港口生产统计方式改为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统计范围是辖区内各港口,增速为可比口径。
3.调查方法
旅客(货物)运输:铁路、民航、管道运输量来源于境内各铁路民航和管道运输企业;公路和水路运输量来源于省交通运输厅统计调查数据。
港口:来源于省交通运输厅以及广州、湛江、汕头、深圳等重点联系港口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