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虽然新冠肺炎疫情对广东消费市场产生较大冲击,但在各地多项促消费政策和系列促消费活动的推动下,居民消费需求不断释放,消费市场稳步回升,市场活跃度不断提高。
2020年,广东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2万亿元,同比下降6.4%,降幅比前三季度、上半年和一季度分别收窄2.9个、7.6个和12.6个百分点,回升态势明显。
基本生活类商品零售保持稳定,全年粮油食品类、饮料类、日用品类、中西药品类分别增长9.4%、14.4%、7.8%和21.6%,消费升级类商品中,金银珠宝类增长6.4%,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1.5%,书报杂志类增长25.2%。
全省线上消费活跃度较高,全年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增长19.3%,总量占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的26.5%,占比同比提高5.9个百分点。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0年增速根据修订后基数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