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随着各地促消费政策稳步推进,居民消费需求不断释放,全省消费品市场明显回升,特别是线上零售持续快速增长。
1-11月,广东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3万亿元,同比下降7.1%,降幅比1-10月收窄1.2个百分点,比前三季度收窄2.2个百分点,呈持续恢复态势。从当月增速看,全省消费品市场不断向好,从年初的下降超过20.0%逐渐转正,11月当月增长4.0%,增幅比10月提高3.7个百分点。
11月当月,22个商品类别中,有14个商品类别当月增速高于上月,其中家电类和通讯器材类较快。受“双11”促销影响,家电类增长19.4%,比10月加快20.7个百分点;通讯器材类增长26.8%,比10月加快24.5个百分点。其他主要类别中,汽车类继续保持较高增速,增长12.0%。
1-11月,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增长20.5%,总量占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的26.6%。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0年增速根据修订后基数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