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广东各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出台促消费措施提振市场,全省消费品市场有序恢复,消费需求不断回暖,线上消费实现快速增长。
1-10月,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4万亿元,同比下降8.3%,降幅比前三季度收窄1.0个百分点,呈稳步恢复态势。10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0.3%,增幅比9月提高0.3个百分点,保持正增长。1-10月,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在售的22个商品类别中,有10个类别累计实现正增长,与前三季持平,其中粮油食品、饮料、书报杂志、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中西药品保持两位数增长。
1-10月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0.2%,总量占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的25.8%。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0年增速根据修订后基数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