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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就业情况

2021-07-15 14:41:08 来源:广东省统计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带领下,广东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推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推动就业和自主创业、科技创新,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和实施就业转型,不断提升就业质量,实现了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稳中向好的新局面,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就业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就业形势稳中向好

  (一)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9%,在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有力支撑下,广东就业人员数量不断扩大,2016年就业人员总量达到6279.22万人。

  (二)民营经济成为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民营经济发展迅猛,民营经济就业人口占比超过50%,成为吸纳就业人口的主渠道。2016年民营经济就业人员达3364.50万人,占全部就业人口总量的53.58%,比2012年提高5.72个百分点。

  (三)城镇新增就业保持较高水平。按广东第六次人口普查年龄移算,2010年10—14岁年龄组的人口将会在2012—2016年陆续进入劳动年龄,每年新进入劳动年龄人口在110—150万人左右。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不断丰富完善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多方拓宽就业渠道,确保顺利完成城镇新增就业预期工作目标。2013—2016年,全省城镇累计新增就业626.69万人;其中2016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47.05万人。在解决失业和安置就业工作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坚持去存量和促增量并行,有力保证了全省就业形势稳中向好,每年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均保持在60万人以上。

  (四)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较低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城镇年末实有登记失业人数每年维持在36—4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长期稳定在2.43—2.48%之间,远低于3.5%的控制目标。

  二、就业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就业结构不断优化

  (一)城镇地区就业人口规模稳步增大,为人口城镇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13-2016年,广东人口城镇化率分别为67.76%、68.00%、68.71%和69.20%,年均增长0.45个百分点。随着人口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全省城镇就业人员规模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城镇就业人员占总就业人员的比重,从2010年的69.20%上升至2015年70.99%,比全国的平均占比53.4%高17.59个百分点,比同期的人口城镇化率(68.71%)高2.28个百分点。

  (二)第三产业就业人口占比明显提高,就业人口结构逐步向现代型就业结构转变。党的十八大以来,三产从业人员呈现快速增长,2016年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口的比重提高到37.8%,一产和二产的占比分别为21.7%和40.5%。与 2012年相比,三产占比上升3.6个百分点,一产、二产占比分别下降2.0个和1.6个百分点。全省就业人口产业结构逐步向着“三、二、一”的现代就业结构转变。2016年,广东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业从业人员比2012年增长28.74%。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就业人员分别比2012年增长80.33%、74.62%和52.95%。

  (三)就业人口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2015年,广东16岁及以上就业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20年,比2010年的9.79年提高0.41年,就业人口的总体受教育水平从初中水平提高到高中初级水平,其中,小学教育程度下降1.79个百分点;初中教育程度下降5.48个百分点;高中教育程度提高3.59个百分点;大专及以上提高3.62个百分点。

  分产业看,第三产业高学历就业人口占比明显提高。  2015年全省第三产业就业人口中,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占26.49%,比2010年提高3.10个百分点;高中教育程度的占29.07%,比2010年提高2.05个百分点;初中及以下教育程度人口占比下降5.17个百分点。同期第一、二产业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就业人口占比分别提高0.13和1.90个百分点,第三产业高学历就业人口占比的提高幅度明显大于第一、二产业。

  分区域看,珠三角地区就业人口受教育程度的改善更为显著,2015年该区域就业人口中受教育程度为大专及以上的占19.28%,比2010年提高5.63个百分点;高中占25.79%,提高3个百分点;初中及以下的占54.92%,下降8.64个百分点。

  三、就业保障明显提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就业人口保障覆盖面持续扩大。至2016年末,广东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员分别为5393.70万人、3801.11万人、3020.10万人、3246.17万人和3161.89万人,分别比2012年末增加1359.62万人、427.69万人、1010.98万人、283.40万人和676.96万人;同比分别增长33.70%、12.68%、50.32%、9.57%和27.24%。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