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起,白云区黄石街全域调整为常态化管理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分类分批的原则,经综合研判,现就白云区部分管控区域调整通告如下:
一、黄石街第23号网格区域解除管控,黄石街调整为常态化管理。
二、我区因疫情划定的封控区、管控区继续按照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的要求落实管控。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月26日,白云区调整部分管控区、防范区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分类分批的原则,经综合研判,现就白云区部分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调整通告如下:
一、棠景街全域封控区、管控区均解除管控,调整为常态化管理。
二、同德街全域封控区、管控区均解除管控,调整为常态化管理。
三、石门街第99号网格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常态化管理。
四、黄石街第16号网格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其他区域管控措施保持不变。
五、白云湖街大朗货场,大朗车站生活区以及病家周边楼宇6-1网格区(东至枝园南街,北至枝园中街一巷,西、南至水步南街的围蔽区域)为封控区,继续落实封控管理措施;6号网格除6-1网格外,其他区域调整为管控区,继续落实管控措施;大朗村其余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
六、我区因疫情划定的封控区、管控区继续按照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的要求落实管控。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月25日,白云区调整部分管控区、防范区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分类分批的原则,经综合研判,现就白云区部分管控区、防范区调整通告如下:
一、人和镇第127号网格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常态化管理。
二、松洲街全域封控区、管控区解除管控,调整为常态化管理。
三、同德街第135号网格内侨德花园(侨德街1号、3号、5号、7号,侨德街9号101、11号之1、11号之2、11号之3、13号、15号、17号之一、17号之二、19号之二2、侨德消防站、侨德街23号之一、侨德街25号之一、侨德街27号、侨德街29号、侨德街33号)继续落实封控措施;第135号网格内东至侨德花园围墙、南至粤溪南路、西至西槎路、北至侨德花园围墙的合围区域继续落实管控措施;第135号网格除上述区域外的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其它区域管控措施保持不变。
四、棠景街第30、32、34、36号网格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第36号网格内云天翠庭C1栋继续落实封控措施,云天翠庭小区继续落实管控措施;其它区域管控措施保持不变。
五、黄石街第21号网格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其他区域管控措施保持不变。
六、白云湖街环滘村大塘一巷5、6、7、8、9、10号、大塘西街5-1、5、6、8号,环滘村西约一巷4号、6号、8号、10号、西约大街6号、6号之一继续落实封控措施;环滘村内西约一巷1号、5号、7号、12号、西约大街4号、8号继续落实管控措施;环滘村除上述区域外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其它区域管控措施保持不变。
七、我区因疫情划定的封控区、管控区继续按照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的要求落实管控。
以上区域继续按照《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2号)》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月24日,白云区调整部分管控区、防范区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分类分批的原则,经综合研判,现就白云区部分管控区、防范区按照网格编号分区调整通告如下:
一、棠景街第29号网格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其他区域管控措施保持不变。
二、黄石街第20号网格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其他区域管控措施保持不变。
三、同德街第70、71号网格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其他区域管控措施保持不变。
四、新市街第61号网格区域解除管控,新市街调整为常态化管理。
五、我区因疫情划定的封控区、管控区继续按照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的要求落实管控。
以上区域继续按照《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2号)》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月23日,白云区调整部分管控区、防范区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分类分批的原则,经综合研判,现就白云区部分管控区、防范区按照网格编号分区调整通告如下:
一、黄石街除第16、20、21、23号网格,以及因疫情防控需要单独划定的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其他区域管控措施保持不变。
二、白云湖街除第82、83、84、87、91、92、137、139、142号网格、大朗村,以及因疫情防控需要单独划定的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其他区域管控措施保持不变。
三、棠景街第26号网格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其他区域管控措施保持不变。
四、新市街第54、58号网格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其他区域管控措施保持不变。
五、人和镇第122-1、122-2、122-3号网格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其他区域管控措施保持不变。
六、松洲街石槎路第80号-106号耀亿茶叶城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其他区域管控措施保持不变。
七、我区因疫情划定的封控区、管控区继续按照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的要求落实管控。
以上区域继续按照《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2号)》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月23日,白云区在大朗村划定封控区、管控区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综合研判,现就划定白云湖街大朗村封控区、管控区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封控区:大朗中路,大朗西路,大朗西街北,大朗中街,枝园南街;大朗货场,大朗车站生活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
管控区:大朗村。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以上措施自2022年4月21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4月22日,白云区调整部分管控区、防范区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分类分批的原则,经综合研判,现就白云区部分管控区、防范区按照网格编号分区调整通告如下:
一、棠景街除第26、29、30、32、34、36号网格以外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
二、新市街除第54、58、61号网格以外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
三、同德街除第70、71、135号网格以外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
四、人和镇(北二环以北)除第122-1、122-2、122-3、127号网格以外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
五、石门街除第99号网格以外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
六、嘉禾街、永平街、石井街、三元里街解除管控,调整为常态化管理。
七、我区因疫情划定的封控区、管控区继续按照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的要求落实管控。
以上区域继续按照广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2号通告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镇街管控区、防范区调整示意图
▲ 棠景街
▲ 新市街
▲ 同德街
▲ 人和镇
▲ 石门街
▲ 嘉禾街
▲ 永平街
▲ 石井街
▲ 三元里街
4月20日,白云区多个区域解除管控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经疾控等相关部门研究评估,按照分类分批的原则,报市防控指挥部同意,自4月20日起对白云区部分管控区、防范区进行调整,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对钟落潭镇、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北二环以南、均禾街、龙归街、大源街、同和街、京溪街、景泰街、金沙街、鹤龙街及西至机场路、东至白云山、北至黄石东路、南至桂花路区域解除管控,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
4月17日,白云区调整封控区、管控区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管控区、防范区的通告
(第14号)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分类分批的原则,经综合研判,现就白云区部分管控区、防范区调整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云霄路—齐心路—云城西路—机场路—飞鹅西路—政民路—飞鹅新村社区—桂花路—解放北路—三元里大道—广园西路—机场路—云霄路(含云霄路163号)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
以上区域管理措施继续沿用《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2号)》执行,接下来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对管控区域进行动态调整。
(备注:黄色所示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封控区、管控区的通告
(第13号)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分类分批的原则,经综合研判,现就白云湖街封控区、管控区调整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白云湖街环滘社区渡头直街9号,渡头直街9号之一,渡头直街9号之二,渡头直街11号,渡头直街13号,渡头直街13号之一,渡头直街13号之二,渡头直街13号之三,渡头直街2、4、6、8号,渡头巷1号,南胜里2号区域调整为封控区。
二、白云湖街环滘社区东至石夏路,西至京广铁路,南至石岗西基街,北至白云湖公园、石井河、夏茅涌区域调整为管控区。管控区分六个管控单元独立落实管控措施(单元划分见附图)。
三、以上区域管控措施继续沿用《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2号)》执行,接下来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对管控区进行动态调整。
(备注:红色线标注范围为封控区域;蓝色线标注范围为管控区域;黑色线标注范围为网格化管理片区。)
4月16日,白云区新增封控区
(备注:红色线标注范围为封控区域;黑色线标注范围为网格化管理片区。)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判,现就新增封控区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白云湖街道大冈社区、榕溪社区范围,东至京广铁路,西至石井大道,南至白云湖大道、黄石西路、石沙路,北至大冈东街与石井大道交界处调整为封控区。
二、以上区域管控措施继续沿用《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2号)》执行,接下来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对封控区进行动态调整。
4月15日,同德街全域范围新增为管控区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判,现就新增管控区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同德街全域范围:西至石井河,东至新市涌,北至德康路,南至狮头围桥区域新增为管控区。
二、以上区域管控措施继续沿用《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2号)》执行,接下来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对管控区进行动态调整。
4月14日,白云区调整部分管控区、防范区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分类分批的原则,经综合研判,报市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就白云区部分管控区、防范区调整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云城西路-机场路-解放北路-飞鹅西路-政民路-下塘西路-广园中路-大金钟路-白云大道南-金信路-云城东路-齐心路-云城西路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
二、云城西路-云城中一路-云城东路-齐富路-云城西路区域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
三、黄石西路-黄石东路-云城西路-机场路-解放北路-飞鹅西路-飞鹅新村社区-桂花路-解放北路-广九铁路-走马岗路-三元里大道-西槎路-石槎路-黄石西路区域继续实行管控。
以上区域继续按照广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2号通告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
4月14日,白云区新增6个管控区
(一)大冈东街—京广线—石桂路—石沙路—石潭西路—兆丰路—石丰路—石沙路—红星路—石井大道—大冈东街区域;
(二)高增村上四社路—人汉公路—高增工业街—人汉公路—高增大街—人和大街—江人三路—兴南路—方华公路—鹤龙七路(106国道)—凤岗路—东华西成安置区外围墙—高增村上四社路区域;
(三)太岗路—横沥南环街—横沥风水街—横沥环村西街—横沥北街—太岗路—横沥流达环村路—太岗路区域;
(四)秀盛路—攀桂北街—攀桂中街—攀桂南街—鹤龙五路—秀盛路区域;
(五)秀盛路—三盛南街—三盛南街东—三盛南街中—三盛南街西—秀盛路区域;
(六)方华公路—大巷百明大街—方岗北路—方岗中路—方华公路区域。
4月11日,白云区新增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
封控区:
新增新市街棠涌西约二巷5-3号及周边共32栋楼、三元里大道1008号鸿盈汇大厦。
管控区:
新增黄石花园小区和江夏村。
为优化交通组织,确保各主干道路正常通行,将把广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2号通告公布的白云区管控区域细分为14个管控单元(以主要道路大致划分)。
(一)黄石东路—云城西路—齐富路—机场路;
(二)齐富路—云城东路—云城中一路—云城西路;
(三)齐富路—云城西路—云城中一路—云城东路—齐心路—云霄路—机场路;
(四)云霄路—齐心路—云城东路—机场路;
(五)金信路—白云大道南—广园中路—松柏东街—平安大街—云城东路;
(六)大金钟路—广园中路—白云大道南;
(七)平安大街—松柏东街—广园中路—机场路—云城东路;
(八)广园西路—机场路—广园中路;
(九)华园路—广园西路—三元里大道;
(十)广园中路—机场路—三元里大道—广园西路;
(十一)广园中路—下塘西路—桂花路—解放北路—机场路;
(十二)三元大道—解放北路—京广铁路—粤溪北路—西槎路—德康路;
(十三)三元里大道—华园路—广园西路—机场路;
(十四)黄石西路—机场路—三元里大道—德康路—石槎路—石桂路。
4月9日,白云区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
封控区:
三元里大道1109号、1111号、1115号
管控区:
黄石西路—黄石东路—云城西路—齐富路—云城东路—金信路—大金钟路—广园中路—下塘西路—童心路—京广铁路—环城高速—西槎路—石槎路区域。
防范区:
白云区除上述区域外的其他全部区域划定为防范区
来源: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广州白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