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广州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联合发布了关于取消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为促进该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该区决定取消《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从8月2日起执行。
执行时点延续广州市以往做法。即8月2日24时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相关政策执行;8月2日24时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购单、购房转账单等)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