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至2018年12月,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际纳入民政最低生活保障和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的贫困人口数60491人,补助率100%。其中针对1772个不符合民政低保条件的无劳力贫困群众,市政府从2018年10月份开始,逐一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彻底解决了民政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政策不够衔接的问题。全市医疗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按照80%比例给予救助,特困供养人员按照100%的比例救助。2018年住院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有42111人次,落实医疗救助35236人次,不需要救助6875人次,救助率100%。2018年全市实施了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临时救助356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472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6人实施慈善救助,发放慈善金83.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