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云浮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粤府函〔2014〕160号)。批复要求云浮市,一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把云浮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低碳生态、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二是要加强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深化粤桂合作,积极融入广佛肇都市区一体化发展,加强珠江—西江经济带等区域层面的规划协调,构筑开放的组团式市域城镇空间结构,加快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促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积极培育罗定市区和新兴、郁南县城三个副中心,加快中心镇、重点镇的规划建设,形成带动全市发展的“一核、三副、多点”多层次城镇服务中心体系。三是要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四是要完善区域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五是要注重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按照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发展示范区”要求,开展绿色生态城区、绿色住区建设等。注重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近现代重要史迹、建筑的维护和修复,大力弘扬岭南文化特色。六是要严格实施《总体规划》,明确实施重点和建设时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