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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积极落实林业贴息贷款政策 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

2014-10-15 15:35:13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日前从云浮市林业局获悉,近年来云浮市积极落实林业贴息贷款政策,坚持突出扶持重点,充分发挥林业贴息贷款在建设生态林业、推进实现林业“双增”目标和建设民生林业、促进林业生产经营者兴林致富方面的重要作用,较好地实现了林业贴息贷款的政策目标。

  据了解,2011年至2013年,云浮市共落实林业贷款贴息项目13个,贷款额6335万元,申请中央财政贴息补助资金355.56万元,重点开展林业小额贴息贷款工作,有力地推动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各县区利用林业贴息贷款及其配套资金落实速生丰产按树林、湿地松、马尾松、高脂松、杉树等经济林种植和抚育6.45万亩,受益农户约14户,森林资源得到增长。推动郁南县裕农木薯淀粉发展有限公司等林业企业的发展。这些成效,充分发挥林业贴息贷款在林业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促进了林业增效、林农增收、生态改善。

  近年来,云浮市在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实施过程中,把支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深入推进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建立健全林业投入的引导激励机制,以产业发展生态化为目标,充分释放林地潜力,将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产业优势,拓宽了村集体和林农的增收渠道,把林业小额贴息贷款工作与林业项目建设结合起来,用项目带动产业快速发展,最大限度地赋予林农经营活动自主权,鼓励以承包、租赁和转让等方式搞活山林资源,让林农真正得到资金支持,使林农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

  据了解,林业贴息贷款是指各类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发放的符合以下贴息条件的贷款。国家为扶持林业可持续的发展,对林业项目建设的贷款实行利息补贴,按照省林业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年度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申报通知要求执行,如2014年度林业贴息贷款的时间段严格限制在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凡不在此期间内落实的贷款(依据贷款合同和银行借据),除已纳入年初余额外一律不予受理申报2014年度中央财政贴息。林业贴息贷款由于中央的大力支持,贴息资金总量的迅速增加,充分调动了社会各界利用林业贴息贷款从事林业建设的积极性,促进了云浮市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有力地推进了云浮市林业产业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为解决林农、企业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创造了条件。

  据介绍,为充分调动广大林农主动参与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申请的积极性,各级林业部门尤其是县级林业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林业小额贴息贷款的社会认知度,通过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印发宣传单、张贴告示,以及借助金融服务窗口、发动村干部讲解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将贴息申报条件、程序等告知群众,让他们了解这项惠民利民政策。在推进林业小额贴息贷款过程中,林业部门主动作为,特别是县级林业部门将服务功能延伸到基层林业站,由乡镇林业站负责林业贴息贷款政策宣传、开展贷后资金用途跟踪及贴息资金发放公示等基础管理工作,确保林业贴息贷款落到实处、发挥应有的作用。


作者:吴天喜,叶志娟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