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绿水照飞鸟,碧水青山两相和。这是新兴县里洞镇良好的生态环境带给记者的第一印象。身为里洞镇“河长”的镇委书记说:“我们动员全镇力量全力推进环境治理和新兴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及生活垃圾排放整治,强制关停新兴江流域500米内养殖场20家,落实了日常巡查长效机制,才有了今天优越的环境。”其实,里洞现象并非个例,到今年底,全市境内河湖将全面建立健全河长制,构建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
2016年10月,云浮市出台了《云浮市“河长制”河道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今年6月,云浮市根据国家的部署和省的工作要求,正式印发了《云浮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至9月初,全市5个县(市、区)的县级河长制、全市63个镇级方案已全部出台,河长制管理已在全市范围全覆盖。河湖名录编制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小河流管治工作,推行了“双总河长”模式,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庞国梅担任第一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胜担任总河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袁锦权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海运同时担任副总河长,统筹组织云浮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工作。同时明确了市内西江、罗定江(南江)、新兴江和南山河4条重要河流的市级河长,其中西江河长由王胜兼任,罗定江(南江)河长由胡海运兼任,新兴江河长由副市长钟汉谋担任,南山河河长由副市长金圣宏担任。
领导重视、责任到位,促进了全市境内河湖全面建立河长制,迅速构建了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一位市级河长告诉记者,到2020年底,全市水资源利用将更加充分,水环境改善更加明显,水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总目标。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6.5亿立方米以内;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III类,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基本得到保障;省划定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100%,市划定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92%;对于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断面,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全面完成规划内的中小河流治理任务;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
任命一名河长并不难,难在河长要有“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的责任。在新兴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细化了水质监测断面布置,将镇与镇的河道交界断面水质监测列入县级水质监测的内容和河长制监督考核问责的依据,同时明确了县内主要河道护堤地的划分标准,为河道管理确权划界提供了相应的依据。
各地在制订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中,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结合地区发展定位,突出问题导向,明确了相应的工作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以及有关部门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职责。
近期,云浮市正在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全面推进河长制的相关工作落实,已设置市、县、镇三级河长299人,村级河长639人;全市设立“河长制”公示牌307个,设置界桩河长396.48公里,设立河道界桩5119个,落实河道管护人员76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