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云浮市法律援助办事大厅正式投入使用,至此,全市6个法律援助办事大厅窗口已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在全省各地级市中率先完成该项工作。
市法援处负责人表示,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建设是我省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云浮市及5个县(市、区)司法局积极行动,严格按照《广东省法律援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文件规定建设、升级、改造法律援助办事大厅。所有法律援助服务窗口统称为“法律援助服务大厅”,标识统一,均选址于临街一层、交通便利、服务对象办事方便的地方,建筑面积均为80平方米以上,划分为咨询区域、受理区域、公共区域三部分。据悉,云浮市云城区法律援助办事大厅率先于10月27日完成建设,并于11月16日正式投入使用,其余5个法律援助办事大厅在11月底前已全部完成建设,并陆续投入使用,现正申请省检查验收。
今年,云浮市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和《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做到了“应援尽援”,案件援助率达100%,并连续多年做到零投诉。今年1至10月,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75件,法律援助受援人607人次,接待咨询2431人次,有力地维护了社会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为云浮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稳定和谐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