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云浮市林业部门获悉,云浮市新修订的《云浮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经出炉,并经市政府同意下发至各地各有关部门。《预案》明确了预防、监测和预警工作细则,强调了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要“一岗双责”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和深入工作责任区督导森林防火工作。
《预案》编制目的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应对森林火灾,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预案》明确了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由26个市直部门单位组成,并要求各地设立和完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和扑火工作。
《预案》还明确了云浮市森林火灾扑火力量组成。扑救森林火灾以县(市、区、园区)、镇(街)组建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作为第一梯队;以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非专业力量作为第二梯队,但严禁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及中小学生、孕妇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必要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动各县(市、区、园区)森林消防大队或商请云浮军分区、云浮武警支队就近调动兵力作为第三梯队。同时,《预案》还明确了跨区增援机动力量的组成与增援原则。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根据事发地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请求,市森林扑火指挥部可调动邻近的专业森林消防队实施跨区域支援扑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