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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增值税让罗定14058户次小微企业受益

两月减免近275万税收

2014-12-25 17:43:07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昨日获悉,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实施两个月以来,罗定市共有990户次纳税人受惠,减免税达67.02万元。加上之前已享受月销售额2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优惠的小微企业,今年10月和11月共有14058户次小微企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共减免税274.57万元。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小微企业占该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95%,占该市全体增值税纳税人的87%。

  罗定市国税局采取积极措施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利用微信平台、国税门户网站、办税大厅公告等载体,多渠道、多平台、多视角地宣传优惠政策的内容、办税流程、申报要求,将优惠政策全面准确地传递给纳税人,做到家喻户晓。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辅导,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加强办税流程方面的辅导,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掌握相关政策规定,顺利办理相关涉税事项。该局还加强内部学习培训,认真学习理解优惠政策,提高相应业务和操作水平,为优惠政策的实施打好基础。

  据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作者:梁湛华,林石流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