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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法援情——记第三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赵勇

2017-12-28 09:22:42 来源:云浮日报

“出于对律师事业的热爱与执著,在我的专职律师执业生涯中炼就了一身过硬的执业技能,也认识到仅有较深的法学素养和熟炼的执业技巧是远远不够的,没有勤勉敬业的精神、没有良好的品行,就无法获得社会及当事人的认可。”日前,获得“第三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的广东广鑫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作为一名不断走向成熟的律师,在办案中,我坚持做到与法官交往慎法、与当事人交往慎德,决不触碰“高压线”,以一个新时代律师的良好执业风范为政府和社会分忧。

作为一名有着20余年执业经验的律师,赵勇积极参与为村民开展大型法治宣传活动9次、法律知识讲座22场、解决重大信访事件3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多件,所承办的每一起案件都得到受援人的深情感激,成功地办理了一系列在全市有影响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并获得多项奖励和荣誉:2010年,赵勇获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30周年全省律师行业参政议政杰出贡献奖;2015年,当选第三届律师代表理事;2016年,被评为“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先进个人”;2014及2016年,荣获中国移动广东公司优秀案件代理律师。

执业期间,赵勇既办过标的额巨大和有社会影响的案件,也办过一些不起眼的小案,经历了各种各样的考验,但无论办什么案件,他都同样认真对待,推敲法律一丝不苟,搜集证据绞尽脑汁,文书制作精益求精。在工作中,他严格依法依规执业,与同行之间从不搞不正当竞争,为年轻律师树立了榜样。

2015年9月8日,赵勇接受市法律援助处指派,担任被告人莫某某故意杀人案的再审指定辩护人。接受指派后,赵勇认真翻查案卷,并多次与被告人会面,充分了解当时被告人的作案细节。同时,赵勇针对被告人实施犯罪后停留在现场这一个不起眼的细节深入发掘,在充分掌握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大胆地向法院提出了被告人有自首情节的辩护观点。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在赵勇的不懈努力下,最终法官采纳了自首辩护观点,改判被告人莫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莫某某对赵勇表示感谢,并表明会抓住这一得来不易的机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2016年8月30日,赵勇接受市法律援助处指派,担任未成年人陈某某制造贩卖毒品一案的指定辩护人。为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赵勇多次查阅案卷材料,认真研读相关鉴定报告,审核相关证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被告人陈某某进行普法和心理开导,使其认清犯罪后果和自愿接受法律的制裁,争取法院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陈某某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被告人陈某某对此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并对赵勇的辩护工作表示感谢。

赵勇常常给年轻律师说道:“身为一名律师,不能仅仅为了获得收入而工作,应多为困难人群提供法律援助,多承担些社会责任,多为政府和社会分忧。”

从取得律师资格至今,赵勇在办案过程中始终能够恪守一个律师的本分。无论多么繁忙,也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他都不厌其烦地耐心解答,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无偿的法律帮助。


作者:钱枫,云司信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