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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城区2013年公租房已接受申请

2013-12-31 09:30:10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近日从市住建局获悉,为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市城区(含云城区下辖镇、街)201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现已接受申请,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2日。目前云城街9个社区都设立了咨询申请点。

昨日上午,记者在云城街玉屏社区看到,社区门口处张贴了一张《关于云浮市城区2013年度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有关事项的通告》和《关于开展云浮市城区2014年住房保障需求调查工作的通告》,玉屏社区书记吴肇明告诉记者,张贴通告后,不断有居民前来咨询申请公租房的信息,该社区已有12户家庭领取了申请表。

据了解,公租房申请人须持有本市城区的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家庭收入标准线按照2012年度云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58.46元的60%划定,申请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为10595元(含10595元)以下,即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为882.9元(含882.9元)以下。并且没有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没有购买过解困房、参加过单位集资建房及享受过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住房优惠政策。

据介绍,欲申请2013年度公租房者,可到家庭居住所在地的居委(社区),领取《云浮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填写,按要求提供相关真实有效的材料,于2014年1月12日前自行申请,并交相关材料到申请家庭居住所在地的居委(社区)。市有关部门将于2014年1月13-20日对申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核实,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可落实住房保障措施。

在公租房申请期间,云浮市还将同时开展住房保障需求调查,以便准确掌握市城区住房保障需求的类别和数量,以需定建,为2014年保障性住房规划编制和建设规模提供决策依据。此项调查对象为云城区范围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新就业(指新参加工作未满三年)无房者,以及在市城区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作者:赵军鳗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