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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象窝茶”被评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品

2011-01-19 来源:新兴县融媒体中心

2011年1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并公告,新兴县“象窝茶”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品,这是继“新兴香荔”后新兴县的第二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