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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暖心!新兴司法向涉案被害人家庭发放救助金10万元

2021-05-29 16:27:16 来源:新兴县融媒体中心

  近日,新兴县人民检察院向两个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庭发放救助金共计10万元,帮助两个家庭缓解实际困难。

  案情回顾

  2020年5月9日凌晨,苏某某持匕首捅中与其有矛盾的被害人梁某某、廖某某,致二人当场死亡。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6日作出判决,判处苏某某死刑,并赔偿两个被害人家庭经济损失共计132830元。判决生效至今,两个被害人家庭未获得任何赔偿。

       2021年5月7日,刘某某、廖某某代表两个被害人家庭向新兴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收到救助申请后,检察官通过到申请人家中及村委实地走访了解到,两个家庭因失去家中主要劳动力,生活陷入巨大困境。刘某某家有一个年迈体弱的老人要照顾,还要抚养四个年幼的子女,一家六口只靠刘某某在制衣厂的微薄收入维持生计。廖某某年老体弱,患有高血压、风湿病痛,其妻子患有老年痴呆症,四级伤残,其大儿子患有精神分裂症,还有一个年幼的孙子需要读书,一家只靠儿媳的工资维持生活。

  核实申请人确属困难的情况后,新兴县人民检察院决定根据《广东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指引》的规定,同意刘某某、廖某某的救助申请,并给予其救助金人民币各50000元,帮助两个家庭缓解生活困难。

  近年来,新兴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加大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力度,使救助工作真正达到救助的目的,用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2021年至今,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1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万元。下一步新兴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做好司法救助工作,不断优化和提升救助功能,用心用情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