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广志、陈荣贤指出,今年是新兴探索建设融湾发展先行示范县的关键之年,也是新兴县委实施2021年—2023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周期的开局之年。《条例(草案)》的制定将对新兴县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将进一步提升新兴县的城市文明水平和市民文明素质。《条例》出台后,新兴县将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办法,确保用法律为社会树立起文明标尺,确保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有法可依,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调研组表示,通过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要求上升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规范体系,是对中共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要求的具体落实,是进一步提升公民道德素养的现实需要。将认真梳理和归纳各方的意见建议,结合云浮实际,进一步研究、修改和完善,使《条例(草案)》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问题导向,特别是要把调研过程中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不文明行为写入条例,着力解决影响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的关键问题,努力完成好立法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