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阳江库 > 大事记

阳江人大获批地方立法权

2015-09-25 来源:阳江日报社

2015年9月25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决定,即日起阳江等6个设区市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拥有立法权。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使阳江市人大具备立法、决定、任免和监督四项职能。阳江未来立法要在遵循“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下,更加重视生态化和本土化。把符合人民群众期盼,维护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有效开发利用等作为重要因素,确保制定的法规可执行、易操作、真管用。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