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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县被省授予“年产十万吨小煤窑先进县”的称号

1971-12-31 来源:中国共产党阳春历史大事记(1940.10-1978.12)

1971年  县被省授予“年产十万吨小煤窑先进县”的称号,并选派代表出席全国煤炭先代会。《红旗》杂志发表了题为《阳春大办小煤窑,改变北煤南运》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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