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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建设厅有关人员组成的广东省“畅通工程”评定组对阳春市道路交通设施、交通标志等“畅通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2001-11-19 来源:中国共产党阳春市(县)历史大事记(1978.12—2004.2)

2001年11月19日  由省公安厅、建设厅有关人员组成的广东省“畅通工程”评定组,在阳春市副市长谭定和等领导陪同下,到市区南新大道等路段进行检查,对市区的道路交通设施、交通标志等“畅通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实施“畅通工程”的工作汇报,确定南新大道为实施“畅通工程”的严管路段。省“畅通工程”评定组充分肯定了阳春市所做的工作,同时对如何完善交通标志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