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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力局用电处领导带领农村用电“两改一同价”工作组到阳春市检查

1999-09-08 来源:中国共产党阳春市(县)历史大事记(1978.12—2004.2)

1999年9月8日  广东省电力局用电处副处长刘贻柱带领农村用电“两改一同价”工作组一行3人到阳春市检查。市长左建军与省政府签订责任书,坚决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1999年内把农村住宅到户电价降到1元/千瓦时以下的决定。市政府采取切实措施,坚决取缔私人承包管电,取消层层趸售体制,坚决治理整顿农村电价,保证在10月底前把农村住宅电价降到1元/千瓦时以下。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